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城東街道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城東街道煙花爆竹管控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城東街道
發文字號
城東黨政辦發〔2023〕31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808U/2023-5431350
成文日期
2023-12-22
發文日期
2023-12-23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有效性
失效
城東街道黨政辦公室
關于印發《城東街道煙花爆竹管控方案》的通知
城東黨政辦發〔2023〕31號
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辦公室、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城東街道煙花爆竹管控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城東街道黨政辦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城東街道煙花爆竹管控方案
為依法依規有序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全面落實《淄博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淄博市煙花爆竹管控工作職責》有關要求,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優化人居環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管控目標
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堅持“社區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負責,社會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法依規打擊整治違規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強化宣傳引導,突出督導檢查和考核問效,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杜絕在重點管控時段出現空氣質量指數(AQI)“爆表”情況,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空氣環境質量。
二、重點管控時段
即日起至 2024年3月11日為重點管控時段。
三、管控區域及要求
嚴格按照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禁燃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中劃定的禁燃禁放區域和有關要求執行。
四、管控措施
(一)強化 “銷售源”管理
嚴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和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以集市、農貿市場等監管薄弱區域為重點,強化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管控,對巡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及時上報并配合處理,配合上級部門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行為,嚴防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做好煙花爆竹網絡銷售監管,強化“線上”銷售管控,嚴厲打擊非法存儲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相關投訴舉報及時受理、查處。同時加強煙花爆竹重點銷售和燃放區域的應急準備,確保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反應、及時處置。(責任人:蘆曉卿、劉云,責任單位:街道安環辦、城里派出所)
( 二)強化 “運輸鏈”管控
會同有關部門強化街面巡查和治安查控措施,特別是可疑廂式貨車、面包車,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旅客非法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等行為,嚴防運輸安全事故。(責任人:黃帥、伊佳,責任單位:街道建設辦)
(三)強化 “燃放端”管控
1.做好村、社區、單位的宣傳教育,簽訂承諾書,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公眾號、微信群、轄區LED屏、宣傳條幅、倡議書等多種方式大造聲勢,制定并宣傳《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議書》,負責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規燃放案例進行曝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開展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監管,加強與區網信辦和對街道影響力大的主流媒體對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做好網上輿情風險研判和處置。(責任人:羅曉彤、李碩,責任單位:街道宣傳辦、各村、社區)
2.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與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人力結點布設,加強對煙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檢查,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巡查非法生產、經營、存儲、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檢查中發現的線索及時聯系轄區派出所,進行依法依規查處。(責任人:蘆曉卿,責任單位:城里派出所、各村、社區)
3.發揮“一網三聯”作用開展宣傳。引導街道機關單位黨員干部在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落實上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積極開展禁燃禁放專項黨建宣傳活動,組織黨員、微網格長、中心戶入戶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責任人:馬秀崢,責任單位:街道黨建辦、各村、社區)
4.做好學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教育;發放禁燃禁放倡議書,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和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共同營造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社會氛圍。(責任人:劉冰,責任單位:街道社會事務辦、城東中心校、城東中心幼兒園)
5.做好轄區書店、影院、網吧等文化單位禁燃禁放工作的宣傳教育、督導落實,發放禁燃禁放倡議書;負責在各類文化活動演出中進行禁燃禁放宣傳。(責任人:劉冰,責任單位:街道文旅中心、各村、社區)
6.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加大空氣環境質量穩控力度,根據上級部門重污染天氣的預測和預警發布情況,加大重點路段、重點區域巡查檢查力度,做好禁放區內居民煙花爆竹燃放勸導、解釋和制止。開展企業的禁燃禁放宣傳、監督工作。(責任人:劉云,責任單位:街道安環辦、各村、社區)
7.對接市場監管部門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產品行為。(責任人:吳茂義,責任單位:街道經發辦)
8.做好街道轄區工商業戶、餐飲單位、商超等禁燃禁放工作的宣傳教育、督導落實,發放禁燃禁放倡議書,及時規勸、阻止顧客燃放行為。同時結合移風易俗工作,提前摸排紅事時間,引導相應居民不燃放煙花爆竹。(責任人:吳茂義、羅曉彤、李碩、劉冰,責任單位:街道經發辦、街道宣傳辦、街道社會事務辦、各村、社區)
9.做好物業公司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宣傳教育、督導落實,發放禁燃禁放倡議書;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責任人:黃帥、伊佳,責任單位:街道建設辦、各村、社區)
10.落實屬地責任,開展全員宣傳和入戶告知,通過宣傳進樓宇、“敲門行動” 和煙花爆竹“換購” 活動等方式,結合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標語,大力宣傳文明過節、綠色過節。成立專門巡邏隊伍,開展常態化巡查,加大重要時間節點巡查、告知、勸阻工作力度。(責任人:各村(社區)書記,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各村(社區)和有關辦公室、中心、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有關辦公室、中心、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維護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禁燃、禁放工作常抓不懈。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辦公室、中心、單位要通過微信、張貼宣傳標語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政策,曝光違法行為,教育警示群眾,同時要加密輿情監測,加強研判處置,做好正面引導。對出現的不利輿論,及時有效應對和管控,嚴防負面輿情引發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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