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池上鎮人民政府關于落實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池上鎮
發文字號
池政發〔2023〕29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34015Q/2023-5375516
成文日期
2023-06-01
發文日期
2023-06-02
主題分類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池上鎮人民政府
關于落實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的通知
池政發〔2023〕29號
各村,鎮直有關部門,駐地有關單位: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進一步加強防汛抗旱制度建設,確保防汛抗旱各項工作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區防總和鎮黨委、鎮政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突出抓好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有關規定,實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村、各單位都應成立以行政首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本單位防汛抗旱工作的領導指揮和指導工作,負責落實防災、抗災、救災工作,各村、各單位及有關部門的行政一把手為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
二、切實落實防汛抗旱分級負責制
根據我鎮防洪和抗旱工程所在行政區域,工程等級和重要程度及防洪標準等,確定鎮、村兩級管理運用、指揮調度的權限責任,實行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調度、分級指揮的分級負責制。
1. 淄河河道。在鎮防指的統一領導下,分別由鎮政府包片領導、包村干部和有關村主要負責人擔任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所負責河道大堤的防汛抗旱和抗洪搶險有關工作。
2. 攔住灣水庫、花林水庫等全鎮所有的小型水庫、塘壩和攔水壩。分別由鎮包片領導、駐村指導員、包工程人員、防汛責任人及所在村村主任擔任責任人,負責做好所包村、片防汛抗旱、抗洪搶險的有關工作。
三、認真履行防汛抗旱部門責任制
1.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1)負責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行業管理;(2)組織制定防洪抗旱預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洪水報告;(3)做好防汛調度和抗旱水源的調度;(4)負責指導、監督防洪工程的安全運行管理,組織抗洪搶險等工作;(5)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抗旱物資;(6)爭取上級安排防汛抗旱工程投資,上報工程防汛歲修、應急處理、水毀修復工程計劃。
2. 鎮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鎮文化旅游發展中心:(1)負責各旅游景區及各個體餐飲戶和農家樂的防汛安全工作;(2)負責鎮、村道路(含橋梁)的防洪搶險工作,確保道路暢通;(3) 負責各項重點工程建設的防汛安全工作;(4)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5)負責全鎮危房摸底排查統計工作,督促各村對所有危房進行改造。
3.鎮中心學校:(1)負責全鎮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舍安全工作;(2)負責全鎮師生安全度汛;(3)負責協助完成全鎮受災群眾安置工作。
4. 鎮社會事務辦公室:(1)負責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2)負責洪澇旱災地區人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5. 池上派出所:(1)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確保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無阻;(2)依法查處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物料及破壞水利、水文、通訊設施的案件;(3)遇到特大洪水等緊急情況,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轉移和撤離,保護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4)協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搶險救災通行工作。
6. 鎮經濟發展辦公室、鎮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辦公室:(1)負責各企業防汛工作,確保各企業正常生產和安全度汛;(2)當發生重特大防汛安全事故后,參與協調指揮組織救災工作;(3)負責協調魯山森林消防中隊參與救災。
7. 池上中心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8.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鎮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1)負責全鎮農業設施防汛安全,農業、林業、畜牧業洪澇災害等情況調查統計;(2)協助組織清除河道行洪區的阻水林木;(3)負責組織落實災后的農林生產自救工作。
9. 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協調提供抗洪搶險工作所需物資和機具設備等。
10. 池上供電所:(1)負責全鎮電力設施的運行安全;(2)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抗旱救災的電力供應。
11. 區聯通(電信)分公司池上營業部、區移動公司池上營業廳:(1)負責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防汛通信暢通;(2)保障抗洪搶險應急通信設施的暢通。
12. 財審統計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及時安排和撥付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及時安排險工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抗旱等經費保障。
13. 鎮人武部、民兵連、應急救援隊:根據汛情、旱情需要,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抗旱救災等應急任務。
14. 鎮黨政辦公室:負責組織抗洪搶險,抗旱宣傳報道工作,宣傳防災抗災知識。
15. 鎮黨政辦公室、鎮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辦公室:負責緊急情況下車輛調度、有關防汛抗旱通知、預報預警信息的上傳下達及各單位間的協調溝通工作。
16. 魯山林場: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各項防汛安全工作,根據汛情及防指統一調度參與鎮域內重點防汛部位的搶險工作。
四、各負其責,抓好分包工程、行業、重點部位責任制
為確保重要防洪工程和區域內防洪安全,實行行政負責人和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分包工程、包行業、包重點部位安全責任制,具體依據《關于調整充實池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人員的通知》(池委〔2023〕20號)執行。
池上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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