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李玉鵬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山東省9部門關于印發《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和《山東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魯發改價格〔2021〕108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您提出的五條建議依次答復如下:
一、建議相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健全“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定價方法,調整理順供水價格,保障供水企業良性運行,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職責權限:此條建議應首先由水利部門提請區委區政府研究供水價格調整事項,經區領導研究同意后,區發改局在水利部門配合下,協調供水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在做好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按照定價程序適時推進供水價格調整工作。
二、建議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推行非居民用水超額累進加價制度。此條建議供水單位已根據淄發改價格 〔2019〕60號文件規定執行。目前,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了對非居民用水超額累進加價制度的標準,區發改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爭取在今年年底落實新的政策標準。
三、建議完善用水節約獎勵制度,促進企業節水技術改造,節水工藝推廣。此條建議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確了由住建、工信和水利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四、建議加強水資源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浪費水行為,自備井無序開采行為。此條建議在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文件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強化水政執法內容,按照職責,應由水利部門落實。
五、建議加強宣傳引導,樹立全民節水意識,維護好水生態環境。此條建議提的很好,也是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文件中保障措施部分第四小項表述的內容。強化宣傳,樹立全民節水意識,維護好水生態環境不是單一部門或單位能獨立完成的一項工作,水主管部門應通過多渠道積極宣傳節水、用水政策,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凝聚共識,共同為深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貢獻力量。區發改局已根據省市《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牽頭聯合10部門制定下發了我區的《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有關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各單位任務分工、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限,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支持,我局將認真履行好政府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工作,也請您多提寶貴意見,加強對我們工作的監督支持。
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 5月10日
(聯系單位: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商華、董孟,聯系電話:4110178、4173041)
抄 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