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博發改發〔2023〕18號 簽發人:高峰
對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
第五號建議的答復
黃志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在城鄉住宅小區安裝電動車充電樁的建議》的建議收悉,針對提出的以下具體內容,《近年來,國內連續出臺了多項政策和措施,推動新能源電動車、汽車的研發和使用,電動車隨處可見,是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主要代步工具。同時,新能源電動車也嶄露頭角,居民對充電樁需求增加,現在住宅小區電動車充電的問題日益突出,為了充電方便,私自安裝和增容會帶來社會不安全因素,在不少小區,有的居民將電線從自家樓上引出,跨越幾層樓拉到地面給電動車充電,這種樓上引線樓下充電的方式,存在漏電、短路等火災隱患,極易發生火災。建議:統籌開展居民區充電設施改造建設。新建小區應同步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和充電設施,從根本上解決好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問題。老舊小區可將自行車棚或閑置空間利用起來,依法依規改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并規范安裝充電樁、充電柜等配套設施。同時,實行小區集中充電設施用電與居民生活用電同價。對有個人產權車位的老舊小區,結合小區改造開展充電設施建設,由政府出資開展配電箱和電纜走廊改造,充電設施建成后移交物業統一管理。對無個人產權車位的小區,由街道及社區牽頭劃定充電車位,督促小區管理方引入建設方統一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對新建住宅,可由相關部門加強充電設施的規劃、建設、驗收環節監督管理,保證管溝和充電設施建設按規范要求落實到位。針對居民擔心電動自行車充電時被盜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可將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安全使用納入公共管理綜合保險,若出現故障導致電動車損毀,能及時進行理賠。在集中充電場所安裝監控設施,完善監管。建設智慧充電設施,并由資質過硬的供貨商負責日常維護。對小區居民充電樁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為了激發小區物業參與維護充電樁的積極性,充電樁運營公司要與小區物業實現利益共享,“小區可以負責充電樁的簡單維護,運營公司負責一些較高端的維護。”與此同時,政府要仿照對汽車要求購買“交強險”的方式,對小區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推行強制保險制度,“業主每年必須為充電樁購買安全責任險,萬一發生事故,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兜底,避免對個人或小區造成較大損失。”鼓勵有條件的專用和自用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無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定期做好充電樁的日常維護工作,保障充電樁的日常使用和維修工作,同時加大宣傳引導的力度。廣泛宣傳電動力充電樁的建設情況和使用方法,提高居民知曉率,降低使用門檻;多形式、多層面廣泛開展電動車安全充電的宣傳教育》,根據我局職責現答復如下:
一、我區現有充電樁的建設的情況
(一)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建設情況
根據市車管部門提供的數字,截止2023年3月底,我區電動汽車保有量1819輛,2021年前為658輛,2022年新增971輛,2023年1-3月份新增190輛,新能源電動汽車迅猛發展。我區截止2023年4月底,共建各類充電樁1246個,其中公共充電樁382個、專用充電樁12個、私人充電樁870;按充電形式劃分為直流樁190個(快充)、交流樁1074(慢充);已接入平臺的315個。2022年建設215個公共充電樁,超額完成市210個任務。2023年公共充電樁的任務為140個,截止4月底已完成50個公共充電樁。
(二)電動二輪摩托車充電樁的建設情況
根據鄭州池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數字,截止2023年4月底博山區共安裝小區和公共機構電動二輪摩托車充電樁插座口4500個。
二、建設充電樁的職責劃分
對各類充電樁的建設,發改部門實行備案管理。依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博山區政府2022第十次常務辦公會通過的《關于城市管理領域實施部分特許經營開展外立面仿古建筑物隱患治理工作方案》和《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方案)的職責規定,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市政空間運營公司簽訂《博山區城市管理領域部分特許經營授權協議》,授權市政空間運營公司的特許經營權為:1、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2、戶外廣告;3、公共區域棚亭設置;4、立體車庫;5、公共區域建立充電站、充電樁五項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限為30年。因公共充電樁運營屬于特種經營,公共充電樁的建設由綜合行政執法局授權的市政空間有限公司負責;新小區充電樁由住建部門負責與主體工程配套建設;舊小區充電樁由綜合執法局負責改造建設(原物業管理權歸房管中心)。而實際的工作中,發改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督促鎮(街道)在開發商的參與下進行快速推進。
三、近幾年建設充電樁采取的措施和成效
(一)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強化責任、分工負責
自2021年開始,根據省市相關文件制定了博山區關于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推進方案,分解任務到(鎮)街道、機關單位、供電中心及開發商,以區政府辦公室文件下發并開會布置,列入考核,實行周調度、月通報,有力促進了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
(二)按照“合理布局、樁站先行、適度超前”的原則,構建配置全區充電基礎設施
區發改、鎮(街道)、開發商以城西、城東、山頭主城區為主,城區結合部為副,延伸至邊緣鎮進行選址,首先必須有產權明晰的車位資源、二是車位附近必須有相應的變壓器、三是車位周圍環境必須符合安全距離安裝要求、四是產權人在15%的利益分成下必須同意(因區財政無力投資建設而有開發商投資建設)等條件。通過多方多途徑努力建設,基本滿足了當前用戶充電的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三)政府機關帶頭以點帶面全線動員參與安裝使用
1.要求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銀行等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以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一定數量快慢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F區政府、宣傳部、法院、檢察院、生態環境局、紀委、稅務局、10個鎮(街道)、8個供電所院內均已安裝并適度開放。
2.在商場、賓館、酒店、寫字樓、學校、醫院、文體設施等公共服務場所配建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以及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道路旁,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設施。淄博一中、焦裕祿干部學院、人立大廈已經安裝。
3.公共服務場所配建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各鎮便民服務小區、原山大廈、淄博副線16加油站、淄博副線叩家村路口、五菱寶駿車行院內和張博路門頭、陳氏紅木展覽廳外南過境、白楊河電廠、翡翠園小區、正覺寺車場、古窯社區、東域城社區、李家窯社區、大海眼社區、永安社區、因阜村小區、大觀園D區、山機小區、上官庭院4號樓前、水岸名居小區、翰林府邸小區西北門、如月湖停車場、世紀上城、夏家莊社等均已安裝。
4.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淄博康貝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良莊三泉山、鼎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魯雁管業有限公司(五龍村委南鄰)、淄博傳強傳動機械廠、山頭順環真空設備公司院內、山東安佰化工有限公司院內、淄博寶乾工貿有限公司場內、淄博潛瑞泵業有限公司、新維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書香花苑地下車庫、學林雅苑地下車庫、山東黑山玻璃有限公司、宏達玻璃有限公司、寶隆汽車公司、淄博傳強傳動機械廠、
5.以我區旅游景區為重點,大力推進景區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九龍峪、紅葉柿巖、樵嶺前王母池、中郝峪景區已經安裝。
6.在保障消防安全和供用電安全的條件下,加快推進現有小區改造完善充電設施,并符合《建設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GB/T51313-2018)等國家技術標準要求。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無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通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的分時共享機制。多數安裝的是個人充電樁。
四、存在困難和下一步措施
(一)存在的困難
1.車位資源緊張,制約電動汽車的進一步安裝。
2.受電力消納能力影響,不能滿足充電樁的建設,改造電力線路和變壓器投資較大,投資方建設積極性不高。
(二)下一步打算
1.2023年繼續挖潛資源,上下一心,通力合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40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建設任務。
2.充電樁聯網率達到80%,爭取應聯盡聯。
3.堅持公共充電樁樁和個人充電樁樁同步建設,達到“實時實地、隨充隨走”的充電的要求。
4.已和城東街道對接,在改造大街和北嶺小區的同時,建設相應的充電樁。
五、涉及項具體答復如下
1.對小區私自安裝問題由綜合執法局、公安局、供電中心負責查處。
2.對有個人產權車位的老舊小區,結合小區改造開展充電設施建設,由政府出資開展配電箱和電纜走廊改造,充電設施建成后移交物業統一管理問題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于政府出資建設難度較大,建議市政空間有限公司運作,最好的辦法還是交給開發商運作。
3.對新建住宅,可由相關部門加強充電設施的規劃、建設、驗收環節監督管理,保證管溝和充電設施建設按規范要求落實到位問題,省市相關部門已聯合下文進行要求,關鍵是住建局要抓好“三同時”。
4.為了激發小區物業參與維護充電樁的積極性,充電樁運營公司要與小區物業實現利益共享,“小區可以負責充電樁的簡單維護,運營公司負責一些較高端的維護。”問題,現有開發商均采取這種模式,但小區物業要價高,挫傷開發商的建設。
5.對小區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推行強制保險制度問題現有開發商均購置相應的保險。
6.實行小區集中充電設施用電與居民生活用電同價問題?,F有實行分時電價政策,凡是使用供電中心表箱內二輪電動車充電的電價均比個人用戶使用的電價便宜,對于開發商建設的電動汽車充電樁電價無法做到同等電價。
7.鼓勵有條件的專用和自用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問題,我區已下文要求在工作日內除政府、紀委等要害部門外,在滿足車位的基礎上全天候對外開放。個人充電樁同時對外開放。
8.廣泛宣傳電動力充電樁的建設情況和使用方法,提高居民知曉率,降低使用門檻;多形式、多層面廣泛開展電動車安全充電的宣傳教育問題可通過百度地圖進行搜尋,目前可搜尋的只有供電中心、特來電接入平臺的充電樁,我們爭取全線接入平臺,搜的到、用的上。
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
(聯系單位: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王玉軍,聯系電話:13335235839)
抄 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