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戶籍管理高頻事項“一次辦好”材料清單(試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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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1-516992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1-07-0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戶籍管理高頻事項“一次辦好”材料清單(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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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類型 |
申請事項 |
所需材料 |
審批級別 辦理時限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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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登記 |
婚生隨父母 出生登記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2.明確撫養關系的法律文書或協議書(限新生兒戶口登記前父母離異)。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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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隨父母 出生登記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說明;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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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外出生隨父母登記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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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記(父母雙方屬現役軍人、在校學生或華僑)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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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 隨其他親屬 出生登記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父母死亡證明材料;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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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雙軍人或 女士官出生登記 |
1.軍官證或士官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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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收養登記 |
1.收養登記證或者事實收養公證書;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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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機構 收養登記 |
1.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僅限首次登記)和集體戶口簿;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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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落戶 |
1.安置部門落戶介紹信、退役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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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轉業 干部落戶 |
1.安置部門落戶介紹信、退役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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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干部轉改 文職落戶 |
1.安置部門落戶介紹信(指標卡)、退役證件、居民身份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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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離退休干部(士官)落戶 |
1.安置部門落戶介紹信、離(退)休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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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兵或開除 軍籍落戶 |
1.居民戶口簿、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居民身份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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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境) 定居落戶 |
1.原港澳臺居民批準定居通知書,華僑回國定居證和回國使用的中國護照;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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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國籍落戶 |
1.公安部批準入籍或恢復國籍文件;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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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失蹤)重新出現落戶 |
1.居民戶口簿;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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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站3個月以上流浪乞討人員落戶 |
1.社會救助管理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僅限首次登記)和集體戶口簿; 2.公安機關護送流浪乞討人員交接表或者“三無”對象收留材料; 3.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結果。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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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注銷 |
死亡注銷 |
1.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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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軍入伍注銷 |
1.居民戶口簿;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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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境) 定居注銷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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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入(需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及現行政策規定) |
夫妻投靠 |
1.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明確撫養關系的法律文書或協議書(限再婚投靠隨遷未成年子女)。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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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 成年子女 |
1.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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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 |
1.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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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其他親屬(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監護人) |
1.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父母死亡證明材料; 3.指定或約定撫養權、監護權的材料。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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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養 遷移 |
1.雙方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登記卡);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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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落戶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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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落戶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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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戶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省內遷入: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省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1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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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和錄(聘)用人員遷移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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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士官) 家屬隨軍 |
1.軍官證或士官證、居民身份證; |
市內遷移: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市外遷入: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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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 學校招生 |
1.學校情況說明;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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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學生 轉學、退學或開除學籍 |
1.學校批準轉學、退學、開除學籍文件; 3.擬落戶地證件材料。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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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回原籍 |
1.畢業證、就業報到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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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遷出 |
持準遷證 |
1.準遷證(僅限跨省遷移); 2.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登記卡。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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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學生 招生 |
1.錄取通知書;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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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學生 畢業 |
1.畢業證;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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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專學生轉退學、開除 學籍 |
1.學校批準轉退學、開除學籍文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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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
變更姓氏 (含同時變更名字)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學證明、生父母協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變更姓氏);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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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名字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學證明、生父母協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變更名字); |
16周歲以上:縣級公安機關審批,5個工作日; 16周歲以下:派出所審批,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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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更正 出生日期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干部出生日期認定函; |
市級公安機關審批; 7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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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員更正 出生日期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學證明或原始戶籍檔案記載出生日期的最早材料。 |
市級公安機關審批; 7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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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更正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民族事務部門的審批意見。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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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更正 |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者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
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5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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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處所、學歷、婚姻狀況等 |
1.居民戶口簿; 2.與變更更正事項對應的材料。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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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 |
首次申領身份證 |
居民戶口簿 |
省廳制證;受理機關領取,30天;郵政快遞送達,7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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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領身份證 |
本人申請、原居民身份證 |
省廳制證;受理機關領取,30天;郵政快遞送達,7個工作日。 |
損壞換領每證40元; 其他原因換領每證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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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身份證 |
本人申請 |
省廳制證;受理機關領取,30天;郵政快遞送達,7個工作日。 |
每證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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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換領、 補領身份證 |
本人申請 |
省廳制證;受理機關領取,30天;郵政快遞送達,7個工作日。(省內戶籍) |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每證40元; 其他原因換領每證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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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居民 身份證 |
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
當場制證 |
每證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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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
1.出入境證件; 2.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材料。 |
省廳制證 20個工作日。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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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居住證 |
1.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2.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相關材料。 |
派出所審批 當場制證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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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 證明 |
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 |
1.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2.有效身份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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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限重、錯號) |
1.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2.有效身份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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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戶口證明 |
1.本人或親屬申請; 2.有效身份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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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系證明 |
1.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2.有效身份證件。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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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明 |
本人或監護人申請 |
派出所審批 當場辦理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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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依據:發改價格【2003】2322號、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發改價格【2004】26號
博山區價格監督檢查局監制 舉報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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