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5年行政執法年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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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6-5565864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1-27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 2025年度行政許可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
| 填表說明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許可機關作出許可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許可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許可機關作出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746 | 746 | 0 | 28 |
| 填表說明:1.統計范圍為2025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準予變更、延續和不予變更、延續的數量,分別計入"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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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 | 罰沒金額 (萬元) |
不罰、輕罰數量 | 被行政復議訴訟數量 | 移送司法機關數量 | ||||||||||||||||||||
| 立案數量 (件) |
結案數量 (件) |
警告(件) | 通報批評 (件) |
罰款(件) | 沒收違法 所得 (件) |
沒收非法 財物 (件) |
暫扣許可 證件 (件) |
降低資質 等級 (件) |
吊銷許可 證件 (件) |
限制開展 生產經營 活動(件) |
責令停產 停業 (件) |
責令關閉 (件) |
限制從業 (件) |
行政拘留 (件) |
其他 行政處罰 (件) |
不予處罰 數量(件) |
從輕、減輕 處罰數量 (件) |
減免金額 (萬元) |
被行政復議 數量 |
被行政復議 糾錯數量 |
被行政訴訟 數量 |
行政訴訟 敗訴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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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報說明 | 案件數量 | 結案數量包括經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被撤銷的行政處罰決定數量。 | 1.本欄填寫的數據為實施某種行政處罰的數量; 2.一個處罰決定書中包含一種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欄中;包含兩種以上行政處罰類別的,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欄中,不重復統計。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類別;并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并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通報批評,(3)罰款,(4)沒收違法所得,(5)沒收非法財物,(6)暫扣許可證件,(7)降低資質等級,(8)吊銷許可證件,(9)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10)責令停產停業,(11)責令關閉,(12)限制從業,(13)行政拘留。 3.其他行政處罰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 此處填報的數據應當為案件數量 | ||||||||||||||||||||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1153 | 831 | 19 | 0 | 133 | 15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0 | 348 | 50 | 4.1398 | 122 | 13 | 0.0 | 24 | 0 | 14 | 0 | 0 |
| 填表說明:統計范圍為202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2025年度行政強制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 |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 |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件) | 扣押財物(件) | 凍結存款、匯款(件) | 其他行政強制措施(件) | 合計(件)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件) | 劃撥存款、匯款(件)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件) | 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件) | 代履行(件) | 其他強制執行(件) |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件) | 合計(件) | |
| 填表說明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扣押財物”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凍結存款、匯款”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劃撥存款、匯款”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代履行”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其他強制執行”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決定的數量 | ||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0 | 37 | 0 | 0 | 3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表說明:1.統計范圍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是指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或者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數量3.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是指“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制執行方式”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其他強制執行方式,如《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強制拆除;《煤炭法》規定的強制停產、強制消除安全隱患;《金銀管理條例》規1定的強制收購;《外匯管理條例》規定的回兌等。5.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是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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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數量 | 行政征用數量(件) | ||
| 行政收費(次) | 行政收費數額(萬元) | 土地、房屋征收數量(件) | ||
| 填表說明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收費決定的數量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收費決定的數額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土地、房屋征收決定的件數 | 此處填報數據為: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征用決定的件數 |
| 博山區公安分局 | 7426 | 10.29 | 0 | 0 |
| 填表說明:1.統計范圍為2025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機關行政收費及士地、房產征收等情況。土地、房屋征收數量的統計,以政府正式批文為準。 (因征稅屬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統計范圍)。行政征用數量是指因搶險、救災、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決定的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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