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學籍證明、畢(結)業證書遺失學歷證明辦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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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6-541536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1-2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
一、事項名稱
學籍證明、畢(結)業證書遺失學歷證明辦理流程
二、辦理依據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試行)》(魯教基字〔2007〕26號)第三十三條 義務教育證書和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學校統一發放。證書規格由省教育廳制定。畢業證遺失或者損壞的,經本人申請,由畢業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后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四、辦理條件
畢業證遺失或者損壞的,經本人申請,由畢業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后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
五、申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由學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向畢業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辦理申請。
(二)畢業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予以辦理。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九、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二)電話咨詢:0533-429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