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教師資格認定咨詢方式、監督舉報方式、常見問題 | ||
|---|---|---|---|
| 索引號: | /2023-544076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3-07-08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教育和體育局 |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咨詢方式:0533-4181364
監督舉報方式:0533-4160599
常見問題:
(1)在哪里進行普通話測試報名?
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由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負責。關于測試站點和測試時間以及測試標準等,請關注各地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網站。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要求
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標準。
目前,隨著加強普通話普及的工作要求,部分省份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語用[2000]1號)要求,已提高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要求,具體請以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條件省份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有效期和適用范圍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設有效期,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早期取得的部分普通話等級證書標有有效期限的,超過有效期是否符合認定要求,請咨詢當地教師資格認定部門。
(4)普通話證書核驗問題
通常情況下,可以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的“查分驗證”欄目查詢到的普通話證書,并且證書中的姓名和證件號碼信息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實名核驗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線核驗。
早期取得的普通話證書或取得證書后姓名、證件號碼有過變更的證書,系統無法核驗。無法核驗的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錄入證書”的方式進行普通話證書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狀態是“待核驗”,需現場確認環節攜帶相關證書原件進行人工核驗。現場確認的具體要求以認定機構發布的公告要求為準。
(5)普通話證書核驗信息修改問題
普通話證書信息的修改,僅限于“待核驗”狀態的信息,系統“已核驗”的信息,無法自行修改。
如發現系統已核驗的信息與您的證書信息不一致,請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自行查詢您的普通話證書信息,如查詢結果與認定系統核查結果不一致,請發郵件至jszgwb@163.com,郵件正文說明情況,提供賬號信息、證書信息,將查詢結果截圖作為附件。
以往經本系統認定通過的教師資格已使用過的普通話證書信息原則上不可修改。如確需修改,請通過郵件聯系我們詳細說明情況。
(6)普通話證書丟失,能否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時,所需材料凡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如申請人的普通話證書丟失,但其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核驗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話等級測試證書原件。
(7)已通過普通話測試但尚未拿到普通話證書,能否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時,所需材料凡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如申請人已通過普通話測試但尚未拿到普通話證書,但其普通話證書可以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核驗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話等級測試證書原件。
(8)體檢問題及合格標準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其中必須包含“傳染病”、“精神病史”項目。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對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具體請以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條件省份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體檢合格標準按《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等有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