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民政局機構職能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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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62P/2026-5381133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3-0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民政局 |
博山區民政局機構職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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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博山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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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辦公地址 |
博山區縣前街46號 |
郵政編碼 |
2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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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0533-4180241 |
傳真號碼 |
0533-411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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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
http://m.lrwen.cn/gongkai/site_bsqmzj/ |
郵箱 |
bsqmz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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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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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職能 |
1. 擬定全區民政事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 2. 負責全區社會組織管理,承擔中共博山區社會組織委員會工作。 3. 擬定全區社會救助政策、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工作。 4. 擬定全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5. 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6. 負責指導全區婚姻登記工作,擬定全區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7. 負責擬定全區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8. 統籌監管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定相關養老服務體系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 擬定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 擬定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 11. 擬定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12. 擬定全區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志愿者隊伍建設。 13. 管理民政事業經費,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14. 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5. 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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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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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后勤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做好本部門職責范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組織起草民政工作規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民政綜合性政策理論研究。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法治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需以政府名義出面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相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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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財務科 |
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和民政系統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中央財政撥付和省級、市級、區級財政安排的民政事業資金分配意見。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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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管理科(掛區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慈善事業促進科牌子) |
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區民政局主管和在區級登記且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中共博山區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捐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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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科 |
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全區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區級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并指導鎮(街道)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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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劃地名科 |
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研究全區行政區劃優化設置建議,按照管理權限承擔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工作。負責區內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區(縣)際以及區內鎮級邊界爭議。承辦與鄰區(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監督管理全區地名工作,審核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區(縣)際、鎮際邊界地名命名、更名。組織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范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審定本區行政區劃、邊界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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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務科(掛兒童福利科牌子) |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區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構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實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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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科(掛老齡工作科牌子) |
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區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實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組織推進全區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導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承擔全區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參與擬訂全區發展銀發經濟的推進措施。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推動落實老年優待政策。擬訂全區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高齡津貼、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等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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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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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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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山頭街道政務行政大廳四樓 |
聯系電話 |
0533-4116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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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一)承擔全區婚姻登記服務工作,辦理婚姻登記。 (二)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 (三)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四)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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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殯儀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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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域城鎮西域城村 |
聯系電話 |
0533-465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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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一)開展殯葬改革與殯葬法規宣傳,引導群眾樹立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觀念。 (二)推行惠民殯葬政策,減輕群眾治喪負擔。 (三)加強對遺體接運、冷藏、整容、告別、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瞻仰、喪葬用品等服務規范管理,協助區民政局做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管理工作。 (四)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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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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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縣前街46號 |
聯系電話 |
0533-411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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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一)參與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及鞏固民政兜底脫貧成果與鄉村振興結合規劃的擬訂工作,承擔區、鎮、村三級銜接互通的社會救助工作網絡的建設工作。承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特殊困難家庭人員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生活困難殘疾人救助、孤困兒童救助以及臨時救助、慈善救助基礎性工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承擔全區社會救助政策、資金落實的基礎性工作和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的服務保障工作。 (二)承擔全區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救助綜合評估工作,為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認定提供技術支持和數據支撐,承擔全區社會救助對象數據庫管理工作。 (三)承擔與醫療、教育、住房等救助職能部門開展政策銜接、工作對接,做好全區“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大救助工作平臺建設工作。 (四)承擔全區救助工作主動發現機制落實工作,做好與有關部門工作對接,建立全區致困線索、信息共享平臺。 (五)承擔全區社會工作發展及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服務保障工作,開展社會工作知識普及宣傳。 (六)參與全區志愿服務政策的擬訂和宣傳,承擔推進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服務保障工作。 (七)承擔區管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日常聯系服務工作,做好中共博山區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基礎性工作。 (八)承擔全區社區信息化建設,承擔區級智慧社區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支撐工作。 (九)承擔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維護集中就業單位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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