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2024年養老機構投資指南 | ||
|---|---|---|---|
|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62P/2024-5438454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4-01-04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民政局 |
養老機構投資指南
一、投資環境
我區總人口41.06萬,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11.92萬人,其中65歲以上3.12萬人,70歲以上3.49萬人,80歲以上高齡老人1.49萬人,90歲以上的1831人,100歲以上29人,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29.02%)。
我區現有養老機構16個,農村幸福院47個,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24處,長者食堂34處,持續開展日間照料中心改造提升行動,基本滿足老年人的社區服務需求,這些養老服務設施能較好的滿足我區老年人的養老需求。
二、申請條件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規定開展服務活動,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18年第36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18年第35號)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7條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經營服務活動。
2.應當符合《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章。
3.開展醫療衛生服務的,應當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規規章,以及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設置標準。
4.開展餐飲服務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應食品安全標準。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投資辦理程序、涉及部門和聯系方式
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號),不再設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備案管理。
備案部門:博山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電話:0533-4110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