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養老服務扶持政策辦理指南(2019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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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62P/2019-5304572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19-06-2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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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扶持政策辦理指南
一、養老服務扶持政策內容及補貼對象 (一)省級扶持政策(具體條件及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1.省財政對新增養老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其中:對東、中、西部地區每張床位分別補助4500元、5500元、6500元,高青縣、利津縣和榮成市每張床位補助7000元,其他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每張床位補助8000元;租賃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達到前述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給予一次性改造補助,其中:對東、中、西部地區每張床位分別補助2000元、2500元、3000元,高青縣、利津縣和榮成市每張床位補助3500元,其他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每張床位補助4000元。 2.加大護理型(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扶持力度,在現行養老機構建設補助標準基礎上,將新建、改擴建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補助標準提高20%。 3.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省財政按建設規模給予分類補助。其中,對達到前述3類國家規定建設標準的,分別給予15萬元、20萬元、25萬元的建設補助;對達不到國家規定最低建設標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建設補助;并根據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給予4—6萬元的開辦補助。對農村幸福院,省級財政給予3萬元建設補助和3萬元開辦補助。 4.對已運營、養老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民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按實際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數量,省財政分別給予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的運營補助,連補3年。 5.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的支持力度。推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向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轉型發展,對具備日間照料、失能老年人托護、居家養老服務功能,由專業機構和服務組織托管運營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經當地民政部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確認,給予一定經費獎補。對建筑面積在300-1084平方米、1085-1559平方米、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符合條件的分別補助運營主體6萬元、8萬元、10萬元,連續補助三年。 6.對本科、??飘厴I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給予獎勵,與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實際工作滿3年后分別給予2萬元和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技工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享受??飘厴I生補助政策。 (二)市級扶持政策 1.居家養老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實行民政部門直接登記,按規定享受民辦非企業單位相關優惠政策.自2015年起,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按建設規模給予分類補助.其中,對達到前述三類國家規定建設標準(750-1085平方米、1086-1600平方米、1600平方米以上的),市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建設補助;對達不到國家規定最低建設標準、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及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和組織,經核準,市財政分別給予每處5-10萬元的補助;對核準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市財政給予每處1萬元的開辦補助.對農村幸福院,市財政給予3萬元建設補助和1萬元開辦補助.對縣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市財政每個獎補30萬元。 2.機構養老扶持政策.進一步優化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機構建設的扶持機制.鼓勵個人、企業、社會團體以及外資依法建設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外商投資的養老機構和國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的優惠扶持政策.自2015年起,市財政對新增養老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給予每張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含高青縣);租賃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達到前述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補助(不含高青縣).自2015年起,對已運營、養老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民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按實際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數量,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每年300元、500元和700元的運營補助,連補3年。 3.建設用地扶持政策.各級政府要將養老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確需新增用地的,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用地指標用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鼓勵以租賃方式供應養老用地,降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成本.養老服務設施因城市建設需要依法拆遷時,優先安排同等面積的建設用地.嚴禁改變養老設施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變相搞房地產開發. 4.稅費減免扶持政策.對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稅.對通過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入,可按有關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標準予以稅前扣除.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一次性建設費(入網費),減半繳納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用電、用水、用暖、燃氣等執行居民價格,使用固定電話、寬帶互聯網費用執行家庭住宅價格;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達標排放污染物并經環保部門核準的情況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符合條件的各類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組織,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省對中小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家庭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等其他相應的稅費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工、轉業退役軍人創辦養老服務業機構的,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5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5.創新養老服務業發展機制.營利性與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運營,享受同等的財政補助政策.允許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獎勵投資者.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涉老組織、機構審批及立項、環保、建設、衛生、消防等手續一律由區縣辦理,養老機構固定資產項目立項一律實行備案制.推行并聯審批,必要時可集中會簽會審,提高審批效率.將營利性養老服務列入工商部門登記范圍.連鎖經營的養老服務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企業登記手續.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按照管辦分離的要求,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養老用途不改變、服務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推動專門面向社會經營的公辦養老機構積極穩妥地轉制為企業.尚未改制和新建的,要積極推行公建民營.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參資入股、收購、委托管理等方式管理運營公辦養老機構.完善養老服務定價機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養老服務業發展中的調節作用,由養老機構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價格.政府通過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促進各類養老機構公平競爭、有序發展. 6.加強養老專業人才和服務隊伍建設.將養老專業人才和服務隊伍建設納入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力資源保障工作重要內容,建設一支養老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隊伍.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增設養老服務和管理專業,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擴大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的培養規模.2015年-2017年,對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養老服務專業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設立養老服務專業的技工院校,完成招生計劃要求、連續獨立招生和開展正常教學的,給予每所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自2015年起,對參加市組織開展的中級養老護理員和養老管理與服務人員培訓的,市財政每人補貼1000元.區縣組織初級養老護理員培訓,對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技能鑒定證書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技師、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在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護理崗位連續從業2年以上的人員,分別給予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鼓勵本??飘厴I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對于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從業滿1年以上的,分別給予15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推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工資待遇與專業技能等級、從業年限掛鉤,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工資待遇.積極培育發展為老志愿服務組織,建立為老志愿服務登記和養老服務儲蓄制度,推廣供需有效對接的“菜單式”志愿服務.完善對養老服務單位和養老從業人員的考核制度,每兩年組織一次考核評定工作,對評出的優秀單位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二、辦理流程及時限要求 (一)省級扶持政策辦理流程 1.縣級民政、財政部門初審及審批事項。(1)負責對本地申報的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補助項目受理和初審。接到項目單位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查和材料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相關項目補助申請表中填寫審核情況和補助建議,并由民政局、財政局審查人、審核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上報市級民政、財政部門審批。(2)負責編制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規劃并報市級備案,受理省級建設補助、開辦補助申請,進行實地勘察和材料審核和審批;對申請日間照料設施轉型發展獎補項目、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省級補助和養老護理員省級職業資格補助的人員進行材料審查和審批。根據材料審核、現場勘查和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項目和補助資金,通過當地報紙、民政系統網站等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及時下達補助資金。 2.市級民政、財政部門審核事項。(1)負責對縣級提報的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補助項目進行審查審批。接到縣級項目申報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勘查,采取自行或委托方式進行項目評審;負責市本級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項目,以及對市本級養老機構中申請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省級補助和養老護理員省級職業資格補助的人員進行材料審查和審批。(2)負責根據材料審核、現場勘查和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項目和補助資金,通過當地報紙和民政系統網站等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及時下達補助資金。(3)負責對本地確認的省級補助項目進行抽查和績效考評。 3.省民政廳、財政廳職責。(1)負責下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年度任務,預撥省級專項補助資金。(2)負責對院校設立老年(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省級補助項目進行審核審批。(3)負責向養老機構管理人員和中、高級養老護理員省級培訓實施單位撥付培訓經費。(4)負責對養老服務業省級專項資金補助項目進行抽查和績效考評。 (二)市級扶持政策辦理流程 1.縣級民政、財政部門初審及審批事項。(1)負責對本地申報的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補助項目受理和初審。接到項目單位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查和材料初審。符合條件的,在相關項目補助申請表中填寫審核情況和補助建議,并由民政局、財政局審查人、審核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上報市級民政、財政部門審批。(2)負責編制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規劃并報市級備案,受理省級建設補助、開辦補助申請,進行實地勘察和材料審核和審批;對申請日間照料設施轉型發展獎補項目、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省級補助和養老護理員省級職業資格補助的人員進行材料審查和審批。根據材料審核、現場勘查和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項目和補助資金,通過當地報紙、民政系統網站等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及時下達補助資金。 2.市級民政、財政部門審核事項。(1)負責對縣級提報的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補助項目進行審查審批。接到縣級項目申報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勘查,采取自行或委托方式進行項目評審;負責市本級養老機構省級建設(運營)項目,以及對市本級養老機構中申請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省級補助和養老護理員省級職業資格補助的人員進行材料審查和審批。(2)負責根據材料審核、現場勘查和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項目和補助資金,通過當地報紙和民政系統網站等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及時下達補助資金。(3)負責對本地確認的省級補助項目進行抽查和績效考評。 三、辦理地點及聯系電話 辦理單位:博山區民政局 辦理地址:博山區縣前街46號 聯系電話:0533-4110255 四、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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