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山東省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清單(2023年政策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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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62P/2023-5386889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3-09-1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民政局 |
一、政策依據
1.《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
2.《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9〕31號)
3.《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省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民〔2021〕21號)
4.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關于做好金融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通知》(魯民函〔2020〕72號)
二、具體政策
養老機構建設運營補助政策
(一)護理型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
項目范圍
2021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由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以新建、擴建以及利用自有房產、租賃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設的,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的護理型養老機構、養護院、護理院等項目。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不在補助范圍。
補助條件
1.項目土地、建設、房產手續齊全。其中,以租賃土地形式新建的項目,土地租賃期應在10年以上;以租賃房屋形式改建的項目,租賃房屋期限應在5年以上。
2.床位應為護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張,符合《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認定》(DB37/T3587-2019)、《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護理院基本標準(2011版)》等標準規范。
3.取得衛生健康部門的執業許可或備案證明,配備相應的醫生、護士和護理人員。
4.項目建成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5.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相關信息完整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
申報材料
1.護理型養老機構省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申請表(附件1)。
2.土地、建設和房屋產權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中,租賃房屋改建的項目,還應提供租賃期限不少于5年的房屋租賃合同。
3.醫療機構醫療執業許可證明或備案證明、醫生、護士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復印件。
4.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養老機構備案回執復印件。
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護理型床位給予一次性新建、擴建補助或租賃改建補助。
1.濟南市、東營市、煙臺市、威海市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床位補助8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補助3000元。
2.淄博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日照市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床位補助9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補助3500元。
3.棗莊市、臨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菏澤市,高青縣、沂源縣、安丘市、臨朐縣、微山縣、五蓮縣、莒縣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床位補助10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補助4000元。
4.金鄉縣、魚臺縣、梁山縣、泗水縣、汶上縣、寧陽縣、東平縣、蒙陰縣、沂水縣、蘭陵縣、臨沭縣、臨邑縣、慶云縣、平原縣、寧津縣、樂陵市、臨清市、高唐縣、無棣縣、東明縣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床位補助11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補助4500元。
5.郯城縣、平邑縣、夏津縣、冠縣、莘縣、陽谷縣、惠民縣、陽信縣、鄆城縣、單縣、曹縣、巨野縣、鄄城縣、成武縣每張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床位補助12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補助5000元。
(二)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
2021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政府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新建或依托現有敬老院設施擴建、改造提升的,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
補助條件
1.納入省級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計劃。
2.土地、建設或房產手續齊全。
3.床位應為護理型床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建標184-2017)等標準規范,依托現有敬老院改造提升的應達到民發〔2019〕80 號規定的22 項改造提升基礎指標。
4.項目應已開工或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項目應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
5.相關信息完整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
申報材料
1.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省級一次性建設補助申請表(附件2)。
2.正在建設的新建、擴建項目應提供土地、建設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投入使用的新建、擴建項目應提供土地和房屋產權證明、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備案回執或設立許可證復印件;改造提升項目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和施工合同復印件。
在建的新建、擴建項目投入使用后,應按照投入使用項目要求補充有關材料,進行評估驗收。
補助標準及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按核定護理型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或改造提升補助。項目開工經審核后預撥70%補助資金,其余30%資金待驗收合格后予以撥付。該補助項目與護理型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項目不重復享受。
1.濟南市、東營市、煙臺市、威海市每張新建、擴建床位補助 8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2400元。
2.淄博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日照市每張新建、擴建床位補助9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2700元。
3.棗莊市、臨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菏澤市,高青縣、沂源縣、安丘市、臨朐縣、微山縣、五蓮縣、莒縣每張新建、擴建床位補助10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3000元。
4.金鄉縣、魚臺縣、梁山縣、泗水縣、汶上縣、寧陽縣、東平縣、蒙陰縣、沂水縣、蘭陵縣、臨沭縣、臨邑縣、慶云縣、平原縣、寧津縣、樂陵市、臨清市、高唐縣、無棣縣、東明縣每張新建、擴建床位補助11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3300元。
5.郯城縣、平邑縣、夏津縣、冠縣、莘縣、陽谷縣、惠民縣、陽信縣、鄆城縣、單縣、曹縣、巨野縣、鄄城縣、成武縣每張新建、擴建床位補助12000元,改造提升床位補助3600元。
(三)養老機構運營獎補項目
項目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已投入運營,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的民辦養老機構、委托第三方運營的公辦養老機構、政府與第三方合資合作養老機構,補助對象為實際運營方。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不在補助范圍。
獎補條件
1.投入運營時間滿一年。
2.經評估達到1星級及以上。
3.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或許可。
4.入住老年人信息應錄入省養老管理平臺,并及時更新。
5.入住老年人滿意率達到90%以上。
6.獲得上一次省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養老機構運營獎補時間已達到一年。
申報材料
1.養老機構省級運營獎補申請表(附件3)。
2.養老機構法人登記證書和備案回執或設立許可證復印件。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委托運營的,還須提供委托運營協議。
3.申報之日前12個月每月入住社會老年人花名冊、機構自評能力等級和收費標準,以上信息需與省養老管理平臺數據一致。
4.具備資質和能力的第三方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MZ/T 039-2013)出具的入住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獎補標準
對符合以上補助范圍和條件的養老機構,根據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數量及入住時間進行獎補,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標準,根據養老機構1-5星級等級評定結果,分別給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異化補助。對各市評出的4、5星級養老機構,由省民政廳統一進行復核認定后,方能按照以上標準享受運營獎補。
城鄉日間照料設施運營獎補政策
(四)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運營獎補項目
獎補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由街道、社區、村(居)委會、個人或社會力量運營,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等服務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補助對象為實際運營方。
獎補條件
1.投入運營時間滿1年。
2.符合《城鎮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等級劃分》 (DB37/T2722-2015)、《農村幸福院等級劃分與評定》(DB37/T3774-2020)等建設標準和功能設置要求。
3.經評估達到1星級及以上。
4.日常運營和服務規范,按標準配備服務人員,在顯要位置公示服務人員和監督電話,納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日常監管。
5.服務老年人滿意率90%以上。
申報材料
1.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省級運營獎補申請表(附件4)。
2.日常運營與服務情況報告。
個人或社會力量運營的,還應提供運營主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獎補標準及方式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 省級分別按照每處每年不高于12000元、6000元的標準,從省級養老服務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獎補資金。各市根據等級評定結果,結合省級獎補和本級相關資金安排,對符合條件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實施差異化獎補,具體獎補標準和方案由各設區市制定。
(五)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獎補項目
獎補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能夠開展正常教學的高等院校、市級及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
獎補條件
1.連續招生兩年以上且每年招收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學生不少于20人,能夠開展正常教學活動。
2.師資、實驗實訓設施符合有關主管部門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有關規定,有科學、規范、完整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有保障開設本專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和相關制度。
申報材料
1.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省級獎補申請表(附件5)。
2.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養老專業招生文件復印件。
3.設立養老專業的師資基本信息表、實驗實訓(場所、儀器設備)設施一覽表。
4.最近兩個學年招錄養老專業學生花名冊,教育部學信網、省教育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教育主管部門在籍專業學生驗證材料。
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省級補助資金,由相關院校直接向省民政廳提出申請。
獎補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省級對每處分別給予 100 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六)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一次性獎補項目
獎補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從事護理、醫療、康復、社工一線崗位工作,持有本科及以上、專科(高職)、中職(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專職養老服務人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在獎補范圍內。
獎補條件
申請一次性入職獎補資金,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從事養老護理、醫療、康復、社工一線崗位工作滿1年。
2.持有國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畢業證書。
3.全日制院校畢業3年內。
4.養老機構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申報材料
1.大中專畢業生入職養老服務一次性獎補申請表(附件6)。
2.申請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或畢業證書復印件。
3.申請人與所在養老服務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養老服務機構出具的工資發放、繳納社保等材料復印件(加蓋所在機構財務專用章,主要負責人簽字)。
獎補標準及方式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本科及以上、專科(高職)、中職(技工院校)畢業入職人員,分別給予2萬元、1.5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入職獎補。
入職獎補申請人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入職滿一年、兩年、三年分別按照獎補標準的40%、30%、30%比例發放。入職獎補資金發放期間,申請人離開養老服務機構的,未發放部分不再予以發放;從原申請所在養老服務機構辭職、繼續到其他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且符合補助條件的,不得重復申領已補助部分,未發放部分可繼續申領。
(七)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獎補項目
獎補對象
2021年1月1日以來,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中取得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等級的養老護理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在獎補范圍內。
獎補條件
1.所在養老服務機構經當地民政部門備案(許可)。
2.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技能等級評價機構評價,證書編碼全國可查詢),且從事與證書相對應工作。
3.在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養老護理員工作兩年以上。
申報材料
1.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省級補助申請表(附件7)。
2.申請人身份證件、養老護理員崗位技能等級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與所在養老服務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社保材料復印件。
獎補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取得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的養老護理員,分別給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獎補。已申領高級工或技師技能等級獎補、符合更高一級獎補條件的,補齊相應差額。同一等級的獎補只能申請一次。
(八)省級養老服務與管理人員培訓項目
補助對象
省民政廳組織開展的培訓項目。
培訓和補助方式
省級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資金用于開展省級養老服務培訓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擇優確定培訓機構實施培訓。培訓結束后,根據培訓人數和培訓情況據實結算培訓資金。
養老服務創新試點獎補政策
(九)養老服務創新試點獎補項目
主動適應我省老齡化進程和養老服務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聚焦養老服務重點難點堵點,省級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試點獎補資金,推動各地開展試點工作,打造示范樣板,破解發展難題,引領全省養老服務工作創新發展。具體方案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養老服務規劃支持政策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國土空間規劃、老年人分布以及變動等情況,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的總體布局、用地規模,納入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控制性詳細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的有關內容。省、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政部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
新建城鎮居住區按照每一百戶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的城鎮居住區未配套建設或者建設的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多個占地面積較小的居住區可以統籌配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在提出居住用地規劃條件時,應當明確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設計要求,確定地塊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內容;在審查城鎮居住區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前,應當征求同級民政部門意見。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民政、自然資源等部門,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中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標準、投資來源、產權歸屬、完成時限、移交方式等內容。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核準的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對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對新建的城鎮居住區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確定養老服務設施權屬歸政府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設施以及有關建設資料全部無償移交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用于開展非營利性養老服務。
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將城鎮居住區配套建設、配置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無償或者低償委托養老服務組織運營。
具備條件的閑置辦公用房、學校、賓館、醫院、療養院、廠房、商業設施等,可以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有關部門應當簡化辦事程序,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并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優惠扶持措施,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社會力量建設互助幸福院、養老院、養老周轉房等養老服務設施,因地制宜為農村老年人提供互助養老、日間照料、托養居住、配餐送餐等多樣化養老服務。
未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或者依法規劃建設、配置的養老服務設施使用性質。
養老服務用地支持政策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保障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政府舉辦的敬老院、福利院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采取劃撥方式供應;其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經依法批準可以采取劃撥方式供應。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可以采取出讓、租賃等方式供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要求的,可以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養老服務稅費優惠政策
養老服務組織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符合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建設、運營補貼。養老服務組織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收費; 安裝、使用和維護固定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減免收費。
降低養老服務準入政策
支持養老服務組織品牌化、規模化、連鎖化發展,營利性養老服務企業在同一縣(市、區)區域增設營業場所可實行“一照多址”。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備案管理;對申請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
養老機構融資支持政策
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養老服務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支持養老服務組織拓展融資渠道,通過設立基金、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
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推出的“養老保障貸”支持養老機構運營發展:
1.降低擔保門檻。“養老保障貸”采用“床位收費權質押+保證金擔保+實際控制人、核心家庭成員或主要股東擔保”方式辦理,無須養老機構提供抵押物擔保。
2.放款方式靈活。充分考慮養老機構經營特點,授信額度內,依據養老服務合同分批放款,每次放款金額不超過養老機構新增簽訂合同年收費總金額的70%,額度最高可達1000萬元。
3.實行閉環運作。養老機構在農商銀行開立資金監管賬戶,農商銀行實行賬戶閉環管理,賬戶資金定于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4.實施利率優惠。根據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情況實施利率優惠。評定等級為5星級的,利率較同類產品優惠20-30%;評定等級為4星級的,利率較同類產品優惠10-20%;評定等級為3星級的,利率較同類產品優惠10%。
5.降低老人入住成本。農商銀行與養老機構簽訂業務合作協議,約定養老機構對持有農商銀行制發社保卡且按時交納床位費的入住老人實行價格優惠,減輕入住老人負擔。
6.延伸服務鏈條。各農商銀行要積極支持養老機構及養老服務產品供應、養老輔具生產企業等上下游企業生產,加強產業賦能,打通生產供應鏈,制定綜合金融服務方案,為產業鏈客戶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聚合支付等金融支持。
7.支持復工復產。疫情期間對復工復產困難的養老機構存量信貸業務不抽貸、壓貸、斷貸,通過展期、無還本續貸、變更還本付息方式等,助力養老機構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