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淄民〔2024〕10號)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89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801元提高到8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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