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和培育申報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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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234G/2021-5215644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1-12-28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農業農村局 |
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擬對4個區級以上示范社、3個區級以上示范場按照實施項目、投資數額、示范帶動能力等級的不同給予適當支持,其中建設清選包裝,烘干等產地初加工設施,參照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政策補助標準;開展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技術裝備的,補助標準不超過造價的30%。項目補貼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