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在省外就業的脫貧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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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234G/2024-5438839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4-01-0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農業農村局 |
按照《山東省鄉村振興局、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跨省務工就業脫貧享受政策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助發放工作的通知》(魯鄉振字〔2023〕14號)文件精神,擬對2023年博山區在省外務工的符合條件的脫貧享受政策戶、監測幫扶對象給予一次性交通補助。
一、申報對象
2023年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工協議)的在省外務工且已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享受政策戶、監測幫扶對象。
二、申報時間、地點
2024年1月5日—2月29日到所在村(社區)。
各鎮(街道)申請咨詢電話:
池上鎮 0533-4880012,
源泉鎮0533-7877921,
博山鎮0533-4579633,
石馬鎮0533-4911871,
八陡鎮0533-4518347,
白塔鎮0533-4682597,
域城鎮0533-7019692,
山頭街道0533-4408587,
城東街道0533-4110512,
城西街道0533-4110716,
區鄉村振興局0533-4919706。
三、補助標準
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分為三檔,具體補助標準為:交通費用300元以下的補助60%,300—700元的補助70%,700元以上的補助80%,最高補助不超過1000元。
乘坐長途客車的,按客車票價相關標準給予補助;乘坐飛機、高鐵動車的,按照高鐵動車二等座票價相關標準給予補助;乘坐火車的,按照火車硬座票價相關標準給予補助;乘坐輪船的,按輪船散席(座席)票價相關標準給予補助;包車、租車、拼車的,按照動車二等座票價相關標準給予補助。
有以下任一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每人每年限享受1次往返交通費用補助。
(一)對于在同一單位就業,年內多次往返的;
(二)簽訂多份勞動(勞務)合同或用工協議,在不同單位就業的;
(三)跨年度就業的;
(四)出國務工的,只補助中國境內發生的費用。
用人單位已經報銷交通費的不再補助。
四、申報資料
本人或家庭成員填寫《2023年度跨省就業脫貧享受政策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助申請表》(見附件),并向村(居)委會提交下列材料:
1. 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工協議)復印件。不能提供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工協議)的,可提供用人單位或勞務公司出具的用工證明。
2. 往返車票等材料。車票丟失的可提供購票、乘車相關信息截圖等。
3. 包車、租車、拼車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 本人農商行一本通銀行卡復印件。
博山區鄉村振興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