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區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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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234G/2026-557146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1-22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農業農村局 |
| 博山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 |||||||
| 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或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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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
| 1 | 部門文件 | 區政府各部門印發的可以全文公開的文件。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區農業農村局 | |||
| 3 | 決策 公開 |
重大決策預公開 | 事項目錄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4 | 意見征集 | 涉及重大民生議題、企業經營發展、專業領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等,通過聽證座談、網絡征集、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征求意見。 | |||||
| 5 | 意見反饋 | 公布意見采納情況及相對集中的意見未予采納的原因。 | |||||
| 6 | 部門會議 | 本單位召開重要會議安排部署區重點任務工作等 |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務院工作規則〉的通知》(國發〔2018〕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通知》(魯政發〔2018〕5號)。 | 區農業農村局 | |||
| 7 | 批準服務信息 | 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系方式、監督舉報方式等基本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山東人民政府辦公廳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任務分工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9〕62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8 | 批準結果信息 | 審批結果、批復時間、批復文號、批復單位、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號、許可時間、發證機關、招標方式、項目名稱、項目統一代碼等。 | 區農業農村局 | ||||
| 9 | 招標投標信息 | 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備案情況、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0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1 | 重大設計變更信息 | 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批準單位、變更結果等。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2 | 執行 公開 |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 | 施工有關信息 | 施工圖審機構、審查人員、審查結果、審查時限,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督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山東人民政府辦公廳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任務分工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9〕62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13 | 質量安全監督信息 | 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其聯系方式、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情況。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4 | 竣工有關信息 | 竣工驗收時間、竣工驗收結果、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備案編號、備案部門等。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5 | 鄉村振興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 流轉政策,分季度或分月按區公布流轉情況匯總表,實行流轉獎勵的地方公開流轉獎勵結果匯總表。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3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6 | 農業農村政策 | 發布與本地區有關的農業農村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
| 17 | 執行 公開 |
鄉村振興 | 涉農補貼 | 政策依據;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補貼結果;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指導意見(2016-2020)》、《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農業農村局 |
| 18 | 公開產業脫貧、就業脫貧、智力扶貧、健康脫貧、易地扶貧搬遷、社會兜底脫貧、金融扶貧、危房改造、電商扶貧、光伏扶貧、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及行業扶貧資金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山東人民政府辦公廳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任務分工方案》 | 區農業農村局 | ||||
| 19 | 結果 公開 |
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執行及落實情況 | 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報告、重點改革任務、重大工程項目和規劃計劃的任務分解、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及年度重點工作的階段性進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實情況通報和后續舉措等信息。公開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系列政策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0 | 督查督辦及問責情況 | 發布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任務督查督辦情況;區政府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情況;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責情況。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1 | 結果 公開 |
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執行效果評估 | 對重大決策執行后的效果廣泛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技術手段收集、分析和評估相關資料,客觀全面地作出跟蹤反饋評估報告信息,包括跟蹤反饋、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實施績效、制度設計等跟蹤反饋、評估內容分析;跟蹤反饋、評估結論及建議等信息。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2 | 結果 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 | 辦理制度和總體情況 |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制度、責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年度報告、政協提案辦理情況年度通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23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 | |||||
| 24 | 政協委員提案辦理 | 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答復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5 | 管理 公開 |
政府領導 | 區長 | 領導的職責分工、簡歷、照片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及時公開 | 區農業農村局 |
| 26 | 副區長 | 領導的職責分工、簡歷、照片等。 | |||||
| 27 |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 領導的職責分工、簡歷、照片等 | |||||
| 28 | 機構職能 | 部門單位基本信息 | 各單位機構職能信息(包括單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單位職責,領導姓名及分工,內設機構職責及聯系方式,所屬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一次性公開并動態調整 | 區農業農村局 | |
| 29 | 部門職責任務清單 | 各單位職責任務清單。 | |||||
| 30 | 權責清單 | 縣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 | |||||
| 31 | 各部門本年度預算、報表及說明。政府各部門上年度決算、報表。集中展示。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32 | 各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經費決算報告。 | 區農業農村局 | |||||
| 33 | 管理 公開 |
“雙隨機一公開” | 隨機抽查計劃 | 各部門隨機抽查計劃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 | 及時公開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工作實際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 區農業農村局 |
| 34 |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各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對象、內容、方式、比例和頻次等) | |||||
| 35 | 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 | 通過“雙隨機”方式抽.查情況和結果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
| 36 | 管理 公開 |
行政執法 | 事前公開 | 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等信息;公開執法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時限、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等內容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國辦發〔2018〕118號) | 及時公開并根據情況變化動態調整 | 區農業農村局 |
| 37 | 事后公開 | 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 | 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
| 38 | 行政執法統計年報 | 本部門、單位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 | 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單位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 | ||||
| 39 | 政策解讀 | 負責人解讀 | 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發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形式就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0 | 部門和專家解讀 | 深入解讀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過程、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創新舉措和下一步工作考慮等。鼓勵采用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展現形式提升解讀效果。 | |||||
| 41 | 互動回應 | 在收集分析研判輿情的基礎上,針對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群眾投訴咨詢問題的互動回應、回復處理內容;留言辦理結果;信件辦理結果。 | |||||
| 42 | 公共服務清單 | 公開公共服務目錄清單,包括提供所有服務事項的名稱、內容、辦理主體,行使依據,期限,監督渠道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 | 及時公開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3 | 政務服務 | 公開辦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務事項辦件結果、企業及個人全生命周期事項辦理指南、流程、過程結果查詢等信息。 |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4 | 服務 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區政府及各部門、各鎮街道辦信息公開指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及時公開并動態調整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5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區政府及各部門、各鎮街道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6 |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 基層政務公開基本目錄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7 |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 |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 | 區農業農村局 | ||||
| 48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信息公開法規政策 | 區農業農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