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就業見習補貼申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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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2X7/2026-5553358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1-3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一、文件依據
《淄博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淄財社〔2025〕19號)
《淄博市就業見習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淄人社字〔2024〕51號)
二、政策對象
1、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
三、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四、申請條件
見習期滿1個月后,按時發放基本生活補助、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五、申請材料
1、《山東省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
2、就業見習協議書
3、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
4、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或工傷保險繳納證明
5、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6、《山東省見習鑒定表》
7、《山東省見習終止證明》
六、辦理流程
1、見習單位網上提交申報材料。
2、人社部門核查提交的材料和見習人員的社保、就業、工商等信息。
3、復核提報的材料。
4、符合條件的,經領導簽字后公示;
5、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七、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八、辦理地點(方式)
博山區峨嵋山東路2號(淄博市工人文化宮院內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3樓301)
九、辦理結果
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十、咨詢電話
0533-413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