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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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2X7/2021-5323136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1-12-1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一、服務內容
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離校未就業淄博生源高校畢業生及16-24周歲未就業或失業的青年,給予1-6個月的見習補貼。
二、服務對象
就業見習基地
三、服務依據
1、《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函〔2018〕186號文件 組織實施全省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72號)。
2、《關于轉發魯人社函〔2020〕67號文件 進一步加強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93號)。
3、《關于做好2021年青年見習工作的通知》。
4.《淄博市應對疫情落實穩就業政策實施細則》(淄人社〔2020〕41號)。
四、業務辦理材料
1、《山東省見習鑒定表》
2、《山東省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
3、見習基地發放基本生活補助的銀行憑證、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發票、保單復印件。
4、見習期內提前離崗的,須提交《見習終止證明》。
5、屬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提供與留用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五、工作流程
1、按照見習時間節點及時征集、匯總并公布見習基地的見習崗位計劃。
2、見習基地通過舉辦見習雙選會、招聘會等活動組織符合條件的青年參加見習。
3、見習基地組織有見習意愿的人員填寫見習報名表,雙方達成意向的,簽訂見習協議書,開始見習。
4、見習基地健全見習管理制度、見習帶教制度、見習工作臺賬等見習工作機制。
5.見習期滿,鼓勵見習基地留用見習人員,依法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6.見習期滿后,見習基地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見習補貼申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的全面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7.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參加見習的單位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見習補貼。
8、符合條件的見習基地報經人才服務機構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主任審簽后,再報人社局領導審簽并公示。
9、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10、資金撥付結束后,對審核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六、辦理方式
經辦機構:博山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地 址:博山區文化宮院內
聯系電話:0533-413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