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貫徹落實魯政辦發〔2022〕8號文件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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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2X7/2023-5354844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3-05-2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22〕8號)要求,確保全市就業局勢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穩市場主體穩就業
1.助企紓困穩主體。打好“減、降、緩”組合拳,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繼續執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提供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深入實施“創業擔保組合貸”,引導金融機構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流程,提高放貸效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就業渠道增就業
3.擴大企業就業規模。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全額補貼企業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2022年度市屬國有企業(非勞動密集型企業)拿出60%的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穩定政策性崗位招聘。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時,除專業性較強、社會人才存量較少的職位外,應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錄計劃面向應屆畢業生定向招錄,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向基層流動。加大事業單位招聘力度,2022年拿出不少于6000個事業單位用編計劃,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主體,按照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在所承擔的各類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相關工作。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下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聘用崗位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鄉村振興、綜合服務、基層治理、環境保護、衛生防疫、勞動就業、統計調查等領域就業。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招募計劃。加大就業見習崗位募集力度,年內募集崗位不少于5700個,實現就業見習不少于2100人,有條件的區縣或用人單位可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實施“服務基層人才專項”大學生招引計劃,2022年新招引6000名大學生到鎮(街道)、村(社區)工作。(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和靈活就業。為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個人提供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10萬元及以下的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同等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為符合魯中高層次人才創業園入駐條件的提供最長5年免費創業場所;為符合市創業孵化中心入駐條件的提供最長3年免費創業場所。將靈活就業人員、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抓重點群體保就業
7.精準化開展困難幫扶。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優先推薦就業見習、落實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符合上述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各駐淄高校要建立實名制臺賬,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的,按120元/人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將符合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和臨時救助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組織開展“團團帶崗進高校”活動。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2022年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本金可申請延期一年償還,不計復利;切實保障高校畢業生的征信權益,對受疫情影響2022年無法按時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高校畢業生,采取短期延后還款、調整賬單計劃、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靈活調整還款安排,未及時還款的不影響征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駐淄高校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就業指導和權益維護。各駐淄高校按1:500的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聘。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服務,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2022年各駐淄高校要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在畢業生離校前及時向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做好相關工作銜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駐淄高校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統籌促進殘疾人等群體就業。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開展促進殘疾人就業專項行動,大力扶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就業。組織“軍崗日”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會,加強創業扶持政策落實。結合退役軍人返鄉報到,及時開展全員適應性培訓。借助“春風行動”“雛鳳計劃”等平臺載體,舉辦女性就業創業招聘會,建設巾幗雙創基地,為創業女性提供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殘聯、市婦聯,市退役軍人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職業技能助就業
10.實施失業人員培訓補貼政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享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含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費用),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與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的職業培訓補貼不得同時享受。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并進行自主評價。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評定,待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后再發放相應證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責任促就業
11.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強化督促檢查,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駐淄高校要強化“一把手”責任,大力開展書記校長訪企拓崗、百日沖刺促就業等活動,確保駐淄高校留淄率、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區縣政府,各駐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2.落實青年人才引育政策。優化升級“淄博人才金政37條”,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持續保持青年人才政策競爭力。做強做響“淄博—高校人才直通車”“青鳥計劃”等活動品牌,錨定重點區域高校,高頻次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年內開展招聘活動不少于100場,開展駐淄高校“一校一專場”線下招聘活動不少于20場。開展“留淄體驗”“視頻招聘”“云探店”“職業指導云課堂”等特色活動。對全市38家青年驛站改造提升,為來淄青年提供全領域、更貼心的生活、就業服務。(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