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陳立波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勞動仲裁工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區人社局近年來積極暢通渠道,多措并舉,建立健全勞動爭議多元化調解處理機制,切實發揮了仲裁機構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重要作用,針對提案中的建議,將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勞動爭議處理效能。一是對勞動爭議案件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開展案件討論,定期開展仲裁工作例會,加強對新出臺政策文件的學習,全面貫徹落實推進要素式辦案的要求,不斷提高案件處理能力和仲裁員業務水平。二是繼續加強基層調解組織的建設,充實基層調解組織力量,充分發揮山頭街道、八陡鎮省級標準化調解組織的帶動作用,積極開展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業務指導和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培訓,爭取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勞動糾紛就地就近及時化解。
二、持續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提高企業內部勞動糾紛化解能力。2025年擬在10家勞動爭議發生較集中、用工密集型的企業設立駐企仲裁員工作室,安排青年仲裁員派駐企業,通過下沉服務,主動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駐企仲裁員在企業內部宣傳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指導企業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完善企業勞動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超前排查爭議隱患,實行駐點幫扶、精準服務、因企施策、分類指導、分步實施,與企業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協助企業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完善勞動爭議預防調處機制,提升企業自主解決爭議的能力。
三、推動部門聯動,建立多元化勞動糾紛化解模式。一是與法院構建“信息互聯、工作互動、優勢互補、矛盾共解”機制,依托勞動仲裁e+智慧法庭”,推動勞動爭議案件全過程調解,積極與法院開展裁審對接,充分發揮勞動爭議案件裁審聯動協調機制作用,妥善處理各類勞動爭議糾紛。二是進一步加強與司法局、工會聯系,大力推行案前調解,通過開展一站式咨詢、法律援助、庭前調解、仲裁立案服務,提升工作效率,進一步提高便民服務水平。三是暢通維權渠道,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勞動爭議多元化糾紛化解模式,充分發揮調裁審銜接作用,多措并舉促進勞動人事爭議及時有效化解,助力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