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標準 | ||
|---|---|---|---|
|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6132/2026-5145683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5-27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1.經營資質
1.1 經營者持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1.2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關內容與實際經營是否相符。
2.經營條件
2.1 是否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場所。
2.2 經營場所環境是否整潔,是否與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3 是否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
3.食品標簽等外觀質量狀況
*3.1 檢查的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
*3.2 檢查的食品感官性狀是否正常。
*3.3 經營的肉及肉制品是否具有檢驗檢疫證明。
3.4 檢查的食品是否符合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的要求。
*3.5 經營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包裝上是否有標簽,標簽標明的內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3.6 經營的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是否顯著標注,容易辨識。
*3.7 銷售散裝食品,是否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3.8 經營食品標簽、說明書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3.9 經營場所設置或擺放的食品廣告的內容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3.10 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3.11 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是否有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4.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4.1 食品經營企業是否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2 食品經營企業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4.3 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存在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崗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
5.從業人員管理
5.1 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2 在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
5.3 在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是否存在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情況。
5.4 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6.經營過程控制情況
*6.1 是否按要求貯存食品。
6.2 是否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6.3 食品經營者是否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貯存和銷售食品。對經營過程有溫度、濕度要求的食品的,是否有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的設備,并按要求貯存。
6.4 食品經營者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6.5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是否建立和保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記錄,是否按規定上報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部門。
*6.6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
*6.7 是否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6.8 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9 是否建立并執行不安全食品處置制度。
6.10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
6.11 食品經營者是否張貼并保持上次監督檢查結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