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0〕2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111F/2020-5019923
統一編號
BSDR-2020-0020001
成文日期
2020-05-21
發文日期
2020-05-21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有效性
失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
博政辦字〔2020〕2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推進以法制為基礎、政府推動、因地制宜、完善機制、協同推進、有效銜接的原則,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形成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逐步引導居民自覺養成衛生、環保、生態、文明的生活習慣,推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素養,進一步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在試點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繼續推進垃圾分類示范村建設,池上鎮和山頭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其他鎮建成3-5個示范村。全區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建設1處垃圾分類體驗館,城東街道、城西街道各建設2-3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社區(村改社區)。
2021年,全區實現企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所有鎮(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2022年,實現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城鄉生活垃圾相關標準規范體系基本完善;創建示范家庭、示范單位、示范村(社區)、示范鎮(街道)常態化。
(三)分類標準
農村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濕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進行分類。城市生活垃圾在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基礎上增加專業垃圾分類。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主體。單位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有食堂或無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單位,增加餐廚垃圾分類,提高資源化利用;居住小區、農村以家庭為單位,按照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它垃圾進行分類;市政道路、園林景區、交通樞紐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健身廣場等公共場所應當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濕垃圾產生量較多的公共場所,增加餐廚垃圾分類。臨時大型活動場所,應當根據活動安排及服務內容,在活動期間設置分類收集容器。(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建筑(裝修)垃圾、餐廚垃圾、大件垃圾、綠化垃圾、市場(農貿、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專業市場)、農村生產垃圾等廢棄物,通過專門收集運輸渠道實行專業化處置,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二、構建完善垃圾分類體系
(一)分類投放體系。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制度,明確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居委會、村委會、單位法人、公共場所產權(管理)人為住宅小區、農村、單位、公共場所等各主體的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并劃定、公示責任區范圍。管理人要明確轄區內各類垃圾細分目錄、投放地點、投放時間、投放頻次并予以公示,做好責任區內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及日常監督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將垃圾分類并投放到相應收集容器,有條件的地方推行“定時定點”投放。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鼓勵單位和居民對可回收物細化分類,提高低價值可回收物的資源利用。(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二)分類收集體系。合理設置規范統一的垃圾分類收集站點,鼓勵對現有收集點實施“桶改房”和收集計量化改造,探索對現有轉運站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管理人要按照分類標準,科學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臺賬。規范做好專業垃圾收集點設置及收運服務。按照便利、安全原則,獨立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和臨時貯存場所,有條件的可細化設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設備,鼓勵使用智能設備,增強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三)分類運輸體系。按照區域內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時間、路線,配足配齊噴涂統一規范標識的分類運輸車輛,便于社會監督實施分類運輸。垃圾清運實行資質化管理,委托具有經營許可的單位,通過專業運輸車輛運至垃圾轉運站或專業處置場所,不得私自將垃圾偷排或交由無資質的單位運輸。規范有害垃圾中轉運輸,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暫存點布局。支持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可回收物和專業垃圾分類收運,鼓勵多元化回收方式。收運企業應當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對未實行垃圾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單位,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運;對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的,拒絕收運并移交執法部門處罰”的“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對分類質量不符合分類收運標準的生活垃圾,監管部門應當督促管理人組織二次分揀,確保分類質量。(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交警大隊、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四)分類處理體系。將有害垃圾納入危險廢棄物處理系統,送至危險廢棄物處理中心進行處理,確保有害垃圾安全處理。加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規劃建設專業垃圾處理設施,探索“互聯網+資源回收”模式,推動可回收物和專業垃圾規范化、專業化處理。采取長期布局和過渡安排、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方式,加快廚余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優化處理工藝,增強處理能力。(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三、運作機制
(一)夯實垃圾分類實施基礎。加快研究制定我區垃圾分類考核辦法,強化約束力。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城鄉垃圾分類處理和垃圾分類專項規劃,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回收利用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預期,全面夯實垃圾分類實施基礎。(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商務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二)繼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推動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實施。完善垃圾分類工作體系建設,擴大宣傳教育廣度和力度,增配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設施、設備及人員,進一步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各級黨政機關和軍隊單位、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廣場、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配備收集設施,推動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各企業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要比照黨政機關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三)加強示范片區建設。扎實開展典型示范創建活動,制定完善評價標準,以鎮(街道)、村(社區)為單元,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實行片長負責制,片長由鎮(街道)、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擔任。示范片區要堅持黨建引領,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引導居民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安排現場引導員,做好垃圾分類投放現場宣傳和引導,糾正不規范的投放行為,做好臺賬記錄;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誠信檔案”等方式,對正確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對未按規定投放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教育、行政處罰、拒收運和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等方式進行強制約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準確率。以生活垃圾示范片區為基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覆蓋范圍。(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四)加強宣傳教育和志愿者服務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公共場所廣泛開展垃圾分類公益宣傳,營造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的良好氛圍。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水平和成長規律,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與課堂教學內容有機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活動,著力提高青少年學生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保護意識,使學生從小養成勤儉節約、垃圾減量、低碳環保的行為習慣。城管部門要組織垃圾分類知識培訓,培養垃圾分類專業骨干,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分享垃圾分類常識,指導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也要組織垃圾分類知識培訓,開展垃圾分類居民參與活動,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加快建設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并向公眾開放;完善村(社區)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機制,利用小區各類宣傳設施,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志愿者、社會組織深入村(社區)及相關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工作。要注重借助社會力量,依托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學生聯盟、知名企業等開展垃圾分類各種宣傳活動,推動垃圾分類有效實施。(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教育和體育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五)積極推進源頭減量分流。堅持“大分流、小分類”的基本路徑,不斷完善“大分流”體系,開展專業垃圾源頭分流,積極探索專業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強建筑(裝修)垃圾管理,引導居民對建筑(裝修)垃圾開展源頭分類及袋裝堆放。通過交換、翻新等措施,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結合建筑(裝修)垃圾中轉分揀設施建設,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體系。鼓勵綠化養護企業通過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葉等綠化垃圾的就地資源化利用。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超市等市場有機垃圾轉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廠處理。(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六)健全完善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水平,確保整體效果。一是做好分類義務、分類標準、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強日常督促監管和指導,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督促整改。二是堅決杜絕“混裝混運”,將分類收運執行情況納入收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對“混裝混運”分類投放管理人及收運企業嚴肅查處。強化對末端分類處理設施的監管,確保環境安全、生態安全,促進資源有效利用。三是建立垃圾分類數據統計制度,健全垃圾分類統計指標體系,及時掌握各類垃圾的收運量和流向,提高垃圾分類統計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四是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專項評估,提升監管質量。開通投訴熱線,暢通民意渠道,加強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商務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同志任副組長,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區生活垃圾分類綜合協調、技術指導、監督考核和宣傳引領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鎮(街道)作為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主體,要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社區(村)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垃圾分類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從源頭上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集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鎮(街道)要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嚴格落實責任,增加投入力度,積極協調指導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目標落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綜合施策,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其他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也要負責牽頭做好本單位、本系統、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
(三)加大政策支持。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投資補助等政策扶持,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建設運行經費,推進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積極引導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投融資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探索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專業化服務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按照“誰產生、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制度。要優先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回收利用設施用地,確保設施及時落地。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定期調度督導制度,健全部門管理執法協作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分析問題不足,加強督促指導。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文明鎮辦和文明單位創建、城市精細化管理考評等考核指標體系,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定期組織檢查考評。對不按要求實施垃圾分類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在媒體曝光;對履職缺位、工作不力的,按規定實施問責。各鎮(街道)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評機制。
本意見自2020年6月2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附件:1.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任務分工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路德芝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區長
副組長: 張希民 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蓋 強 區政府副區長
趙新年 區政協副主席,區財政局局長
成 員: 張榮武 區實驗中學黨委書記,區教育工委副書記、區教育和體育局局長
趙 琦 區總工會主席
孫榮斌 區政府黨組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周 意 團區委書記
王祥娟 區婦聯主席
周建強 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李緒濤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辛 達 區自然資源局局長
馬 輝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姜玉春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 彪 區商務局局長
鄭志斌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王 偉 區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岳 玲 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劉持會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岳峻峰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范 彬 區房產事業服務中心主任
趙汝剛 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主任
高名棟 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徐志國 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李 輝 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高 旺 池上鎮人民政府鎮長
國先占 源泉鎮人民政府鎮長
任立國 博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梁 科 石馬鎮人民政府鎮長
房 濤 八陡鎮人民政府鎮長
亓志偉 白塔鎮人民政府鎮長
崔建濤 域城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霄鵬 山頭街道辦事處主任
魏 猛 城東街道辦事處主任
喬學崢 城西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岳峻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趙汝剛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不作為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此項工作完成后,即行撤銷)
附件2
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主要任務分工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牽頭推進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做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加強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考核等。起草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技術規范、標識系統及編制專項規劃等。負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執法保障工作,全面配合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工作。
區委宣傳部協助牽頭部門做好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納入對各單位宣傳及文明創建工作考核,利用各種媒體深化生活垃圾分類宣傳。
區總工會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對各級工會工作考核,定期開展進企業、進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
團區委負責組織領導各級團組織及志愿者隊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和志愿者活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鼓勵和引導青少年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區婦聯負責在全區廣大婦女中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參與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把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美在家庭”創建工作。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轉運和處置設施項目可行性研究(核準、備案)、立項審批等,積極爭取國家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加強對教育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和管理,積極開展校園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負責開展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工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企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
區財政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費保障,配合有關部門爭取中央、省、市專項資金支持。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中轉、運輸、末端處置項目設施設備的用地,做好終端選址指導服務工作。負責新建、改建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建設(包括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分類垃圾放置點、垃圾分類專題宣傳欄等)的規劃和審批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區管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核驗,指導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依法依規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承擔相關建設工地生活垃圾分類落實督查職責。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公共交通樞紐、公共交通車輛和出租客運汽車上大力宣傳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生產基地農作物廢棄物、果蔬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以及農村生活垃圾生物處理后農用肥料的使用。負責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納入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等考核工作。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旅游景點和旅游活動中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并對導游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培訓,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旅游星級飯店創建評定內容。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衛健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加強醫療機構的醫療廢棄物管理,嚴禁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愛國衛生運動相關活動。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農貿市場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檢查。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監管有害垃圾運輸、處理企業,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項目環評審批等,對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過程進行環境污染防治監督。
區商務局負責加強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管理,指導有條件的鄉鎮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推進回收網絡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對接,探索生活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
區交警大隊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涉及到專用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和日常監督、督導考核工作。
各相關鎮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監督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員的配置和資金投入,組織落實上級下達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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