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司法局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通用清單”和“實施清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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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1-5029691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1-07-1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博山區司法局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
“通用清單”和“實施清單”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省廳、市局工作安排,我區各部門經與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已完成對省、市保留的證明事項的認領工作,現對區級證明事項“通用清單”和“實施清單”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