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2026年7月16日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關于淄博博山恒升達板簧有限公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審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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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664A/2026-559094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7-16 | 發布機構: |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淄博市博山區家民創科物資回收經營部(個體工商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現將擬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博山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分局窗口(博山區大觀園路86號)
聯系電話:0533-4297100
電子郵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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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 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 與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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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產 800 噸鋼板彈簧改建項目 |
白塔鎮羅圈村現有廠區內 |
淄博博山恒升達板簧有限公司 |
淄博弈成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淄博博山恒升達板簧有限公司位于白塔鎮羅圈村現有廠區內,現有項目“800t/a 板簧制造項目”于2015年12月取得原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博山分局出具的審查備案意見(博環審字(2015)279號),現企業擬投資800萬元建設“淄博博山恒升達板簧有限公司年產800噸鋼板彈簧改建項目”,主要在現有機加工工藝基礎上增加軋制、淬火、回火、拋丸工序,購置安裝長錐軋機、短錐軋機、全自動卷耳生產線、淬火生產線、液壓機、拋丸機等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本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鋼板彈簧800噸,產能不變。 |
該項目必須重點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運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現行的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加強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保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該項目采用電等清潔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設施,不得采用國家、地方淘汰的設備、產品和工藝,應當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正規設計,施工單位要按照設計方案和相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施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要求。 (二)本項目新增廢氣主要為整形前的天然氣加熱爐以及淬火生產線的加熱爐、回火爐的天然氣燃燒廢氣,熱處理過程(淬火+回火工序)產生的淬火油霧、VOCs;拋丸過程產生的顆粒物。本項目整形前的天然氣加熱爐、熱處理過程淬火生產線的加熱爐的天然氣燃燒廢氣經集氣罩收集,由SNCR脫硝裝置處理后經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熱處理過程回火爐的天然氣燃燒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SNCR脫硝裝置處理后經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氣筒排放;熱處理過程(淬火+回火)產生的淬火油霧、VOCs 經集氣罩收集由電捕焦+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經由同1根15m高排氣筒DA002 排 放;拋丸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管道收集,由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3 排放。本項目整形前的天然氣加熱爐以及淬火生產線的加熱爐、回火爐的天然氣燃燒廢氣有組織排放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中表 1 中重點控制區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煙氣黑度須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7/2375—2019)表1工業爐窯特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熱處理過程有組織VOCs排放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1非重點行業II時段排放標準;拋丸工序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點控制區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廠界無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 VOCs 排放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標準要求;廠區內設備周邊無組織顆粒物排放須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 3 其他工業爐窯有車間廠房濃度限值;廠區內未收集的無組織 VOCs 排放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表 A.1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無生產廢水產生,技改后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 由環衛部門定期抽運。 (四)本項目營運期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施要采用減震、消聲、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廠界周圍環境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五)本項目新增固廢主要為布袋除塵器集塵、地面集塵、廢淬火油、廢機油、廢液 壓油、廢油桶、電捕焦收集的廢油脂、電捕焦廢過濾材料、廢活性炭。項目須嚴格按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分類收集、妥善安全處置,項目固廢轉移須建立完善的記錄臺賬。該項目運營期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儲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要求。危險廢物收集、暫存倉庫標識牌須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轉移按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2022年1月1日)執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應滿足《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制定環保管理制度,設置環保宣傳欄,按有關要求規范設置環保圖形標志、環保治理設施標示牌;各有組織排氣筒須按規范要求設置永久性監測采樣孔和采樣平臺;排放不同種類污染物的廢氣在合并排放之前應分別設置規范的監測孔進行廢氣達標情況監控。凡符合在線監測安裝要求的必須安裝在線監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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