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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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337524B/2026-5441243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2-1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一、事項名稱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二、辦理條件
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和有關國家規范、標準及規劃技術管理規定要求。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與周圍環境協調,沒有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
三、申報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名稱及相關證明材料;工程名稱、地點、規模、用途。
2.工程位置圖和工程設計方案。
3.土地使用權證明。
四、辦理流程
1、申請;2、材料接收;3、受理;4、審查;5、審核;6、決定;7、辦結。
五、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六、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年11月施行,2013年6月修訂)第18條。
《淄博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1994年7月通過,2014年8月修訂,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3條
七、收費依據
不收費
八、窗口電話
0533—4127108/418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