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2026年學校衛生監督檢查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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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592H/2026-5570439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3-0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衛生健康局 |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管理,提高監管效能,有效維護師生身體健康,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對象
轄區內區管學校(不包括課外服務培訓機構)。
二、檢查內容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常見病與多發病管理、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教室環境管理、生活環境衛生管理、校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等,抽檢教室采光、照明。
三、實施步驟
1.事前準備階段(8月下旬)。按照省市區工作要求,依據學校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聯合區教體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督促學校按照方案要求自查自糾,為檢查工作提供質量保障。
2.事中檢查階段(9月上旬-9月中旬)。根據檢查計劃,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抽檢教室采光照明。在檢查過程中,幫助、指導學校梳理風險隱患和問題,加強宣傳教育,給出整改意見。做到執法與普法同步、檢查與服務同步、排查與整改同步,實現監督執法效能提升。
3.事后總結階段(9月下旬)。對學校衛生現狀進行科學分析總結,進一步鞏固強化部門協同機制,向區教體局進行結果反饋,齊抓共管,推動學校衛生健康長效發展。
四、工作要求
1.強化工作紀律。遵循行政執法有關要求,做到文明執法、廉潔執法、教育為主。行政處罰時要避免濫用自由裁量權和程序不合法等問題,做到合理合法。
2.加強追蹤問效。加強對檢查工作的跟蹤指導和督促,認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優化工作方式,確保衛生質量見實效。
3.強化責任落實。按照工作計劃,具體細化推進全年任務,明確工作進度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管控,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