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2026年博山區生活飲用水單位、涉及飲用水安全產品監督檢查計劃及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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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592H/2026-5570442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3-0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衛生健康局 |
為加強生活飲用水單位、涉及飲用水安全產品衛生監督管理,掌握博山區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和清除生活飲用水安全隱患,不斷完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管措施,有效防控傳染病和可能導致的群體健康危害事故,保障我轄區內廣大群眾的飲用水安全,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2026年生活飲用水單位、涉及飲用水安全產品監督檢查計劃及方案。
一、工作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二、檢查內容
(一)加強對集中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措施落實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開展水質自檢及結果情況。
(二)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管理。提高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質量,確保廣大居民的飲水衛生安全,主要檢查內容包括以下事項:原水是否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設備出水水質是否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或者飲用凈水水質標準的衛生要求;是否使用未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涉水產品;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經營者是否根據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額定參數或者水質狀況及時更換水處理材料;經營者是否按照規定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經營者是否在設備或者周邊醒目位置及時公示相關真實信息。
三、檢查時間
4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