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淄博市博山區泠泠箏社藝術培訓學校設立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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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MB2826017X/2023-5330530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3-01-12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等有關規定,經審查,擬同意核發淄博市博山區泠泠箏社藝術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現將審批結果予以公告。
凡對上述情況有異議者,請及時向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反映。
聯系電話:0533-4130329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