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食品生產許可辦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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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MB2826017X/2022-5227463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2-02-24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食品生產許可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食品生產許可
二、辦理依據
《食品安全法》、《行政許可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三、辦理條件
1、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申請材料
(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
3、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4、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5、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二)申請變更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變更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三)食品生產者申請延續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延續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四)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五、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5個工作日,承諾時限核發3個工作日,變更3個工作日,延續33個工作日,注銷13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人到區政務服務中心審批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經辦人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2、審查: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按照需要進行現場核查。
3、辦結:根據審查結果,按照程序,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八、辦理地點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場準入科45-46號窗口(博山區山頭街道辦事處大觀園路86號)
九、網上申報地址
http://zbbszwfw.sd.gov.cn/bs/public/index
十、咨詢電話
0533-4910817
十一、投訴電話
05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