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簡明問答:《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辦法的通知》 | ||
|---|---|---|---|
|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92019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4-03-0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問:為什么要出臺《博山區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辦法》?
答:開展食品安全工作評議,是貫徹落實國、省、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系列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制定我區食品安全評議考核辦法,能夠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程序,有利于壓實各級黨委政府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是推動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
問:通過食品安全評議推進的重點工作都有哪些?
答:一是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主體責任協同推進,在屬地責任方面,推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完善鎮街一級食品安全組織領導、制度機制建設、責任體系建設。二是食品安全分層分級包保工作,推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問: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如何開展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
答:一是博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每年印發《全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開展從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食用農產品、糧食質量到校園食品、農村食品、餐飲質量等的全鏈條食品安全治理,各鎮、街道依責落實相關重點工作內容。二是在食品安全分層分級包保工作中按照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對包保主體開展包保督導工作,對證照公示、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逐項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上傳平臺,由市場監管部門跟進整改。
問:如何實施評議考核?
答:區食藥安辦根據當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制定當年評議考核方案及細則,在食品安全基礎工作、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即時性工作等內容部分明確考核的具體指標。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評議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將采取日常評議、年中督促、年終自查相結合方式開展評議考核工作,評議結果經區食藥安委審定評議審定后通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政策解讀單位: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533-491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