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實行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發〔2013〕8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13-5156545
成文日期
2013-03-18
發文日期
2013-03-18
有效性
失效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建立健全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是推進生態博山建設、有效保護區域資源環境的重要內容,是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共建小康社會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加強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保護,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實行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淄政發〔2013〕10號)、《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博山區太河水庫水源保護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通知》(博政發〔2011〕5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實行生態補償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實行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意義
太河水庫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城鄉供水等綜合功能的大(2)型水庫,總庫容1.83億立方米,上游控制流域面積780平方公里,是淄博市最大的水源涵養區、主要的防護林基地和中心城區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我區地處太河水庫上游,境內流域面積420.3平方公里,流域內地下水資源豐富,是太河水庫水質最佳、水量最大的源頭地帶和主要水源補給地,是我區乃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多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的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加大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在優化生態、生產和生活環境,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制度化、規范化,池上鎮、源泉鎮、博山鎮、石馬鎮等保護區內各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受到諸多制約,其經濟總量和發展速度遠低于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平均水平。當前我區正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博山的關鍵時期,加快建立健全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對于進一步有效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維護保護區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快全區共同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具有重要意義。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意義,全力推進該區域生態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實現在保護中加快發展、在發展中加強保護,將全區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提升到一個新水平。
二、正確把握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實行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城鄉統籌和調整優化保護區經濟結構,著眼于提高農民收入、保護區域生態環境和水源安全,著力構筑生態環境屏障,著力構建特色產業體系,著力完善農村基礎設施,著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堅持政府補償、社會參與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逐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社會參與的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積極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力爭通過5年努力,太河水庫水源地生態保護得到進一步鞏固提高,保護區內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基本實現區域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權責一致。遵循“誰保護、誰受償,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依據生態環境保護標準,逐步建立責權利相統一的規范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
2.堅持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立足現實,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針對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進行重點突破。因地制宜選擇生態補償方式,不斷完善現有各項政策措施,逐步加大補償力度,努力實現生態補償的制度化、規范化。
3.堅持有機結合,提高效益。結合實施農戶脫貧奔康工程,堅持保護與發展相結合、政策扶持與產業培植相結合,積極發展有利于生態建設的綠色生態產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4.堅持多方并舉,合力推進。既要堅持政府主導,努力增加公共財政對生態補償的投入,又要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參與,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態補償方式,拓寬生態補償市場化、社會化運作的路子。
三、合理確定生態補償的范圍和生態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
(一)生態補償的范圍。太河水庫上游流域,包括石馬、博山、池上三個鎮全境及源泉鎮位于淄河與孝婦河分水嶺以東的地區。區域總面積420.3平方公里,人口11.9萬人,共120個行政村。
(二)生態補償和生態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
1.綠色產業發展。鼓勵區域內發展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綠色生態林果、種苗花卉、有機特色農業。支持發展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有機觀光農業,鼓勵連片建設按照有機或地理標志標準建設的農業基地。通過綠色產業扶持,建成一批特色農產品基地和示范園區,打造一批有機農產品品牌,推進保護區四鎮整建制建設有機農產品生產鎮,做大做強農業龍頭企業,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實現保護區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
2.生態旅游業發展。堅持保護優先、綜合開發、突出主題、錯位發展,依托魯山風景區、開源溶洞、五陽湖生態旅游度假區等風景名勝區,充分發揮保護區內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圍繞統籌城鄉發展,緊密結合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和小城鎮建設,合理適度開發生態資源,鼓勵發展生態旅游、休閑度假、會議療養、有機農業體驗游等特色旅游業,完善景區基礎設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打響保護區旅游品牌,不斷提高農民收入。
3.民生建設。加大生態補償民生支出力度,作為對保護區內各鎮生態保護付出的補償,結合扶貧開發,按照“五通十有”的要求,重點用于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建設,搞好基礎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科技培訓、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增強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實現保護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4.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水系造林綠化、濕地保護與修復、水系水土保持、水系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水系破損山體治理和水系環境綜合治理六大工程,支持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和濕地保護開發,鼓勵實施農村清潔能源工程,扶持實施小流域生態濕地污水處理、垃圾治理工程,進一步完善“戶集、村收、鎮運、集中處理”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積極推進鎮級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提高保護區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進一步改善水系生態環境。引導推廣高效、低殘留農藥和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提高有機肥料資源利用率,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支持道路交通、水利設施、飲水安全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區域生產生活條件。
四、積極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
(一)建立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補償資金籌措機制。根據市財政“建立年資金總額為8000萬元的市級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補償專項資金,執行期限暫定5年”的總盤子,結合我區實際,一是精心組織策劃好項目,積極做好對上爭取。二是建立區級生態資金盤子,進一步整合區內水系生態、造林綠化、扶貧開發、城鎮建設、土地治理、環境保護、綜合開發等專項資金,綜合建立區級扶持資金,作為我區水源地保護區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補償專項資金。
(二)合理制定資金使用辦法。補償資金用于保護區綠色生態產業、生態旅游業扶持、民生支出、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使用辦法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同區財政、農業、水務、林業、旅游等部門研究制定,扶持資金投向、規模和標準根據水源地保護區的保護貢獻大小、財政狀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目標任務、生態保護工作任務等因素綜合確定,并優先扶持列入我區太河水庫水源保護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項目。對綠色生態產業建設項目的扶持,實行項目園區管理制,扶持資金用于苗木購置、土地整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設施農業建設所必需的設施設備材料及農產品深加工所必需的倉儲、加工設施設備等;對生態旅游業建設項目的扶持,根據建設標準、經濟效益等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用于景區污水處理、因景植綠、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區對保護區內各鎮生態補償民生支出資金補助額度,根據各鎮對水源地保護區保護做出的貢獻大小、各鎮財政狀況、民生支出需求等因素進行綜合認定。對生態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國家、省扶持的項目,需要地方配套的,由市、區兩級專項資金共同承擔;對鎮、村自主建設項目,根據建設投入情況從區級專項補償資金中給予一定補助。
(三)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合力。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生態補償理念,進一步整合區級財政專項支農資金,制定或調整資金使用管理政策,在資金安排使用時對保護區給予適當傾斜。對區里出臺的涉及生態建設和民生建設的有關扶持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保護區傾斜。積極爭取上級資金、項目支持。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上爭取力度,多渠道爭取國債資金以及國家、省、市級各類專項補助資金,用于保護區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對中央、省、市投資的農林水、道路交通、城鎮建設、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和產業扶持項目,符合申報要求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保護區內安排。
(四)推進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補償的社會化和市場化。鼓勵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鼓勵工商資本、外來投資參與保護區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對符合發展規劃和生態保護要求,帶動農民增收效益顯著或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明顯的大項目、好項目,在落實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給予適當獎勵。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政策,引導農戶自愿流轉土地,實現規模經營。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加大對保護區金融支持力度,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資金投入機制。
五、建立完善強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第一召集人、分管負責人任召集人,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落實、任務分配、工作協調、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組織落實。同時,建立區直部門掛包制度,實行區直部門包鎮、包村責任制,對掛包單位定目標、定任務、定責任,形成密切合作、上下聯動的幫扶格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區發展和改革、財政、教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水務、林業、衛生、審計、環保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牽頭制定實施細則,銜接平衡年度項目建設任務,確定專項資金安排規模,搞好項目審查審批和績效評估考核,監督項目實施。區財政局負責籌措落實資金,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參與監督項目實施。區審計局負責搞好專項資金使用監管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其他部門立足各自職能,負責搞好業務指導,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確保項目發揮應有效益。保護區內各鎮要發揮責任主體作用,按照保護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展綠色生態產業,加強生態保護,組織搞好項目實施,落實項目管護責任,確保各類資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績效考核。把太河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納入保護區內各鎮和有關部門年度工作考核體系。根據保護區主體功能定位,科學制定保護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重點考核保護區生態保護、生態經濟發展、農民收入水平等指標。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建設、政策落實、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績效評估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安排下年度資金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據。
(四)營造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水源地環境保護意識,調動各方面參與水源地生態保護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綜合運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生態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推廣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培養社會生態保護意識,提升發展生態經濟能力。
本意見自2013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3年3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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