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博山焦裕祿紀念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方案的批復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博政字〔2024〕83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91805
成文日期
2024-12-05
發文日期
2024-12-06
主題分類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
關于博山焦裕祿紀念館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方案的批復
博政字〔2024〕83號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你單位《關于公布博山焦裕祿紀念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的請示》(博退役軍人〔2024〕21號)收悉,經區政府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單位提出的《博山焦裕祿紀念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方案》。
二、博山焦裕祿紀念館保護范圍為宗地圖所示紅線內的區域,分別以東南西北各個方向相應連線為界,東:4-5連線為界;南:5-6、6-7、7-8連線為界;西:8-11、11-1連線為界;北:1-4連線為界,保護范圍總面積7948平方米。
三、你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及時處置非法侵占、破壞等行為,確保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
博山區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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