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特困供養標準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0〕44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0-2005779
成文日期
2020-08-07
發文日期
2020-08-07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有效性
失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提高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
特困供養標準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0〕4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淄政辦字〔2020〕69號)要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將我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提高到不低于660元;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150元提高到不低于5760元;將城市特困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90元;將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年6695元提高到7500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和特困救助供養提標增補工作,按現行渠道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要認真做好新增城鄉低保和特困救助供養人員的調查摸底、審核確認工作,做到應保盡保。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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