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0〕39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0-1981976
成文日期
2020-07-17
發文日期
2020-07-17
主題分類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
實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0〕39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全面加強和規范村級便民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全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水平,《博山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社區)便民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全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水平,結合全區基層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市委、市政府“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標準引領、集約建設、不斷創新,強化服務功能,提升便民服務規范化水平,補齊短板,打通為企業群眾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目標。以省政府《關于推進全省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的指導意見(魯政辦42號)》實施意見為目標,以“六有一能”(有場所、有人員、有制度、有網絡、有設備、有經費、能辦事)為基本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區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點建設,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切實為群眾就近辦事提供規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2020年9月底前,基本實現全區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
二、重點任務
(一)規范場所設置
1.統一名稱標識。村(社區)便民服務場所名稱統一為“XX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并在場所外部醒目位置設置標牌。與郵政、銀行、商超等服務網點合作設立的,名稱統一為“XX便民服務點”,可在場所內適當位置懸掛標識標牌。
2.統一場所設置。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應設置在便于群眾辦事的區域,主要依托黨群服務中心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整合利用現有的服務設施等資源,結合智慧社區建設有關標準,輔以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項目配套等形式,為辦事群眾提供“一門式”“一站式”服務。原則上實現村(社區)便民服務場所全覆蓋。
3.完善基礎設施。各便民服務站應結合工作需求,合理設置咨詢引導、窗口受理、后臺辦公、休息等待、自助服務、信息公開等功能區域和便民服務設施,適當配備必要的桌椅、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滿足開展便民服務需求。服務窗口設置明顯標識,設置投訴箱,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公示窗口工作人員基本信息。
(二)規范事項標準
4.規范事項進駐。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將能夠在村(社區)受理、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下沉到村級辦理,做到“能放必放、應放盡放”。將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且適合在村級辦理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民政服務、社會救助、衛生健康服務、就業創業服務、退役軍人事務、老年人優待、殘疾人幫扶、惠農政策落實、法律顧問及糾紛調解、出具有關證明等公共服務類和水電氣暖費用收繳等便民服務類事項納入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受理、辦理或幫辦代辦。探索將市場準入、用地許可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權力事項納入便民服務站受理、辦理。對量大面廣的個人事項可視情委托銀行、郵政等網點代理、代辦。
5.規范事項梳理。按照全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有關工作要求,各區縣統一制定完善符合本地實際的村(社區)便民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規范梳理可在村(社區)辦理(含幫辦代辦)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動態化管理。同一事項的名稱、編碼、類型、設定依據、行使層級、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項目等要素原則上全市統一。
6.規范服務指南。梳理出的政務服務事項要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明確事項名稱、辦事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情況、辦件類型等基本內容。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公開公示欄,及時公開事項清單、服務指南、工作制度等信息,線上線下辦事指南和服務欄目應標準一致、信息準確、方便實用。
(三)強化網上服務
7.加強網絡支撐。加強基層互聯網建設,要加快推動電子政務外網進村(社區),為村(社區)應用政務服務平臺受理、辦理業務,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方便群眾在線查詢、申辦事項提供網絡支撐。
8.完善網上站點。依托山東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完善村(社區)網上站點建設,提升在線申報、咨詢投訴等基本服務功能,確保站點提供的服務信息準確可用、便于查找。注重宣傳推廣,積極引導基層群眾通過網絡咨詢、辦理有關事項。
9.提高網辦能力。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村級可辦事項,及時開通網上申辦入口,完善網絡運行業務流程,提高網上辦理深度,村級上網運行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50%。能夠通過網上辦理的服務事項不得要求群眾到現場辦理,能夠一次辦好的事項不得無故讓群眾重復跑、跑多次。
(四)規范管理運行
10.規范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區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的運行管理機制。原則上,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事項進駐、流程優化等業務指導監督,大數據部門負責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鎮(街道)負責日常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場所使用、窗口服務、人員管理、績效考核等制度體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11.規范辦理模式。全面推行“綜合受理”,將原先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在全部社區和具備條件的村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務”,推動服務窗口向“全科窗口”轉變。實行“一次告知”,對群眾咨詢、申請、不符合條件或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實行“限時辦結”,對程序簡便、可以當場辦結的,即來即辦、當場辦結;對不能當場辦結、需要審核審批的,在承諾時間內辦結。實行“幫辦代辦”,需要上級或其他部門審批的,以群眾自愿、首問負責為原則,在規定時限內免費幫助辦結;針對居住偏遠、分散的群眾和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根據群眾需要,積極開展免費上門、代辦等便民服務。
12.規范服務隊伍。結合業務實際,以滿足辦事服務和幫辦代辦需要為標準,配齊配強村(社區)便民服務工作力量。定期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切實提高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加強幫辦代辦人員管理,探索完善獎懲機制,結合黨建工作要求,設置“黨員先鋒崗”“模范示范崗”,并建立考評制度。對服務態度好、業務熟練的年終給予評先評優;對違反工作制度、紀律,存在以權謀私、辦事拖拉、相互推諉、吃、拿、卡、要等行為的服務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統籌抓好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導,建立便民服務體系長效運行機制。要將工作任務清單化、項目化和具體化,責任分解到人,逐一落實到位。
(二)加強工作指導。區政府將責成有關牽頭部門對本區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落實情況進行專項評估。根據評估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工作指導,并對任務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工作典型予以通報表揚;對不擔當、不作為和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確保各項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級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微信公眾號、報紙、電臺、電視等各類媒體,做好便民服務政策宣傳解讀,不斷提升群眾認知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全面樹立便民服務新風向,提升企業和群眾對“一次辦好”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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