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3〕2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35658
成文日期
2023-01-16
發文日期
2023-01-17
主題分類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婦女兒童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行動方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3〕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博山區“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等23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淄博市“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淄政辦字〔2022〕33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兒童優先發展,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完善兒童政策體系,提升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優化兒童發展環境,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致力兒童發展,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
(二)任務目標。圍繞“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著力實施13大行動,落實42項任務,推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串點成面,聚力建設兒童友好先行區,到2025年,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成為全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導向。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兒童友好社會政策
1.實施兒童友好政策設計行動
(1)加強兒童友好規劃設計。推動將建設兒童友好城市納入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在城市發展重大規劃、政策、項目決策中引入兒童影響評價,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兒童需要。(牽頭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局、區規劃管理辦公室、區婦兒工委辦公室)
(2)城市建設體現兒童視角。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國土空間規劃、城市建設及老舊社區改造等,探索在社區、學校、醫院、公園等建設中引入各類兒童友好空間與設施規劃建設標準。(牽頭部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婦兒工委辦公室、區教育和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規劃管理辦公室)
(3)開展兒童友好主題研討。邀請兒童研究專家,交流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驗,提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能力和水平。(牽頭部門:區婦兒工委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
2.實施兒童參與實踐行動
(4)成立區、鎮(街道)、社區(學校)三級兒童議事會,廣泛開展“兒童友好·童享博山”實踐活動,提升兒童參與城市發展治理能力。到2025年,三級兒童議事會體系基本形成,并積極發揮作用。(牽頭部門:區婦聯,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開展主題實踐活動,面向兒童開展兒童友好城市繪畫、研學等主題實踐活動,提升兒童參與能力和水平。(牽頭部門:區婦聯、區婦兒工委辦公室)
(二)提升兒童友好公共服務
3.實施“幼有善育”促進行動
(6)加快推進托幼服務提質擴容,推動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托育服務機構和托育服務設施。到2025年,每千人口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
(7)加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新建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舉辦為公辦園,持續擴增優質普惠學前教育資源。到2025年,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5%以上,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65%以上。(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
4.實施“學有優教”促進行動
(8)打造城鄉一體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實施“強鎮筑基”行動,推進鄉村教育振興,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建設“鄉村溫馨校園”。到2025年,完成新改擴建中小學2所、工貿學校1所、幼兒園1所。(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財政局)
(9)全面落實中小學“雙減”政策,完善作業統籌監管和激勵約束機制,落實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全覆蓋,持續規范校外培訓行為。(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雙減”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10)實施教學質量整體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強科培優計劃、強校擴優行動,義務教育階段本科及以上學歷專任老師比例達到95.8%。(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
5.實施兒童健康促進行動
(11)健全完善兒童醫學人才培養、使用機制,提升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0.85名、床位增至2.2張。(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
(12)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建設兒童眼健康監測系統,開展兒童視力年度監測,力爭兒童總體近視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13)加強兒童口腔保健,推動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實現適齡兒童全覆蓋。到2025年,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30%以內。(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14)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中小學普遍建設心理輔導室,配齊配足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實現心理健康咨詢服務全覆蓋。(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15)提升兒童體質健康水平,打造校園足球品牌,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熟練掌握1—2項運動技能。到2025年,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優良率、合格率分別達到55%、95%以上。(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
6.實施兒童文體服務促進行動
(16)加強兒童文體服務普惠供給,推動公共文化體育場所組織開展面向兒童的閱讀推廣、文藝演出、展覽游覽、體育賽事等免費或低收費活動。鼓勵盈利性電影院、劇場等開展兒童免費開放日活動。高質量推進鄉村“復興少年宮”試點建設。(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17)推進兒童文藝作品創作,定期開展兒童文化藝術賽事、兒童文化藝術展等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在電視、廣播等媒體開辟專欄,并保持一定播出時間。(牽頭部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委宣傳部、區文聯、區融媒體中心)
(三)加強兒童友好權利保障
7.實施兒童社會福利提升行動
(18)推進完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逐步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加強兒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牽頭部門:區民政局)
(19)加強基層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鎮(街道)配備1名兒童督導員,村(社區)配備1名兒童主任。(牽頭部門:區民政局)
(20)培育兒童友好社會組織,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參與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牽頭部門:區民政局、區行政審批局、團區委、區婦聯、區文明辦)
(21)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發揮慈善救助力量,合力降低生活困難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牽頭部門:區醫療保障分局、區民政局)
8.實施困境兒童保障行動
(22)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建立完備的困境兒童信息臺賬。關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推動建立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組織實施“希望小屋”兒童關愛項目,2023年實現應建盡建。(牽頭部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團區委)
(23)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開展腦癱兒童康復手術救助專項行動。到2024年,適應癥腦癱兒童全部救助到位。(牽頭部門:區殘聯)
(四)拓展兒童友好成長空間
9.實施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行動
(24)推動兒童友好街區建設,突出基礎設施、場所空間、公共服務、慢行交通、自然環境等重點,鼓勵兒童參與,因地制宜打造兒童友好街區。到2025年,各鎮(街道)每年至少建設一處兒童友好街區。(牽頭部門:區婦兒工委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5)推進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提供適齡兒童步行路徑和探索空間,打造15分鐘兒童社區生活圈,常態化提供親子教育、文體娛樂等服務項目。到2023年,各鎮(街道)至少建設1-2處兒童友好社區,到2025年,全區普遍開展兒童友好社區建設。(牽頭部門:區婦兒工委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6)推進兒童友好學校建設。優化學校內外部環境、建筑、設施以及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推進建設安全、綠色、趣味、益智、舒適的兒童友好學校。到2025年,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普遍開展兒童友好學校建設。(牽頭部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7)推進兒童友好醫院建設,建立兒童就醫便捷通道,對醫療服務設施進行適兒化改造,提升兒童住院病房和醫院室內外兒童候診活動空間環境質量。到2025年,全區提供兒童診療服務的醫院普遍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
(28)推進兒童友好出行,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慢行交通體系,提供符合兒童需求的道路設施和植物配置。對兒童聚集場所周邊交通設施、標志標線、人行橫道、隔離設施、公交場站等進行適兒化改造,保障兒童出行安全。到2025年,每年至少建設1條兒童友好出行道路。(牽頭部門:區自然資源局、區規劃管理辦公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0.實施兒童友好空間拓展行動
(29)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景觀,結合公園城市建設,對公園、廣場、綠地等進行提質改造,提供不同年齡段兒童活動區域。到2025年,建設不少于2個兒童友好主題公園(口袋公園)。(牽頭部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0)拓展兒童文體參與空間,新建、改建多功能運動場地,在圖書館、文化館等場所打造兒童友好活動空間。挖掘社會資源,鼓勵和引導利用廢舊廠房、閑置空地改建群眾體育活動場地。到2025年,至少建設5個兒童友好新型公共閱讀空間。(牽頭部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五)優化兒童友好發展環境
11.實施文明家庭建設行動
(31)推進家庭文明建設,選樹一批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弘揚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區婦聯)
(32)推進兒童友好家庭建設,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深化“博山區家庭教育大講堂”巡講活動,中小學、幼兒園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牽頭部門:區婦聯、區教育和體育局)
12.實施社會環境優化行動
(33)持續開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共青團、少先隊實踐活動,引導兒童養成良好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教育和體育局)
(34)鼓勵兒童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在社區、景點、場館等設立志愿服務崗位,引導和幫助兒童深入了解國情、社情、民情。(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
(35)培養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常態化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兒童自覺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牽頭部門:區生態環境分局)
(36)建設兒童友好企事業單位,推動企事業單位建設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關注兒童成長。鼓勵企業研發兒童友好產品,孵化兒童友好IP。(牽頭部門:區總工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局、區國資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
(37)開展兒童友好立體化宣傳,開設新媒體兒童友好專欄,加強城市與兒童的互動,及時傳播兒童聲音。(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婦兒工委辦公室)
13.實施兒童安全保護提升行動
(38)持續推進“護校安園”專項行動,在全區中小學周邊開展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文化環境、社會治安等優化提升專項整治,加強兒童用品安全監管,筑牢兒童安全發展屏障。(牽頭部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教育和體育局)
(39)加強兒童防災、減災安全教育,提升兒童防范各類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的意識及逃生避險技能。(牽頭部門:區應急管理局)
(40)凈化兒童網絡環境,及時發現和處置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加強網絡沉迷防治。(牽頭部門: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
(41)加強兒童司法保護,依法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嚴格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牽頭部門:區司法局、區檢察院、區法院)
(42)加強對未成年人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機制,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牽頭部門: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多部門推動、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機制,成立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級有關部門要根據市級有關部門實施方案細化具體措施,做好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任務分解,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序、高質量開展。工作計劃和目標任務分解于每年3月報區婦聯。年度兒童友好示范街區、社區由各鎮(街道),年度兒童友好出行道路由區住建局分別于每年3月報區婦聯。
(二)加強要素保障。統籌安排財政預算,加大對兒童事業投入。強化公益普惠類兒童服務項目規劃用地保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為促進兒童優先發展提供保障。
(三)加強監測評估。建立定期督查機制,綜合運用面對面訪談、“四不兩直”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短板,跟蹤督促整改落實。健全兒童友好統計制度,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指標將納入市“十四五”兒童發展規劃監測指標體系,區級各部門要定期監測分析我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進度和實施情況,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強精準施策。
(四)加強宣傳推廣。及時總結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經驗做法,提煉工作亮點和特色,形成優秀工作案例。定期組織召開學習交流會、現場會,宣傳推廣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創新做法,豐富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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