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政務“跑團”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3〕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35700
成文日期
2023-02-09
發文日期
2023-02-1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政務“跑團”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3〕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關于全面推行政務“跑團”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全面推行政務“跑團”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務服務效能,依托各級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結合工作實際,推行政務“跑團”工作機制,為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和群眾提供全流程政務服務幫辦代辦,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博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十四條措施》要求,以打造“審批事項最全、辦事效率最高、工作流程最優、服務環境最佳”為目標,以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為支撐,建立政務服務“跑團”,打造一支“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效能優”的政務“跑手”隊伍,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方位、無差別的幫辦代辦服務,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營造近悅遠來的創業創新環境,為富強優美活力博山建設做出政務服務貢獻。
二、服務原則
(一)自愿委托。凡符合“跑團”范圍的投資建設項目及便民服務事項,企業、群眾均可提出委托申請,委托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跑手”代辦相關審批事項。
(二)無償服務。各級“跑手”接受企業、群眾委托的事項,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外,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三)依法高效。“跑團”服務必須依法依規、便捷高效,不得損害公共利益,相關行政部門要提供便利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審批事項快速辦結。
(四)統籌聯動。整合全區各類政務服務幫辦代辦隊伍,統一代辦服務模式、統一代辦服務標準,分級建設政務“跑團”代辦服務隊伍,分級實施考核評價。
三、服務內容
(一)統籌“跑團”體系
全區范圍內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建設項目,涉及區級審批的事項以及其他一般性便民服務事項,均可通過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跑團”服務體系提供幫辦代辦服務。
1.區級“跑團”服務內容:省市區重大產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以及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2.鎮(街道)級“跑團”服務內容:本轄區范圍內的一般性投資項目,需轉報市區相關職能部門審批核準的公共服務事項,權限內審核(備案)的便民服務事項。
3.村(社區)級“跑團”服務內容:村級范圍內除本人必須到場辦理的事項外,涉及醫療計生、農業生產、民政救助、人社保障、證明開具、費用代繳等其他一般性便民服務事項。
(二)打造“跑團”隊伍
整合“政務秘書”“紅色代辦”等各類政務服務隊伍,選取一批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效能優的人員充當“跑手”,分級組建政務“跑團”隊伍。區相關部門分別明確1名業務骨干為跑手,主要為各級重點項目、重點企業服務,并負責指導協助基層跑手開展業務;鎮級明確2名跑手,主要為轄區內企業、項目提供全流程跟蹤服務,凡是企業需要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均可實現代為辦理;村級整合兩委工作人員、網格員等力量,配備不少于2名跑手,主要為轄區群眾提供代辦服務,特別是老弱病殘孕等弱勢人群,通過延時幫辦、預約服務、上門代辦等形式,主動提供幫辦代辦服務。
(三)設置“跑團”窗口
區政務服務中心、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設置“跑團”窗口,由各級“跑手”在窗口提供服務。升級窗口職能,“跑團”成員要從窗口走出來、靠前站、主動問、貼心辦,根據企業群眾不同類型的訴求,精準提供咨詢解答、線上線下申報指導、異地幫辦代辦、證照寄遞等服務,構建起“專人受理、專線聯系、專業服務、全程幫辦代辦”的服務模式,實現群眾辦事從“多頭跑”向“我來辦”轉變。
(四)開通“跑團”熱線
各級服務中心開設“跑團”服務熱線,區級開通0533-4151890政務“跑團”熱線,各鎮(街道)、村(社區)也開通并公布熱線電話,幫辦代辦事項均可通過熱線進行預約延時辦理(延時辦理時間為工作日下班后延續一小時),熱線專員負責統一調度各級“跑手”就近上門服務,各級服務中心要安排專人負責,保障在延時辦理時間內正常開展業務辦理。
四、服務流程
(一)統一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代辦申請,企業、群眾簽訂委托代辦協議后,由“跑手”根據業務實際提供申報材料“一張清單”,代為受理、代為辦理。
(二)分類推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和辦理要求,由“跑手”確定最優審批流程與進度計劃,將信息資料分類推送至相關審批部門,以線上“數據跑”為基礎、線下“跑手辦”為補充,業務全流程提供跑腿代辦服務。
(三)統一送達。代辦服務辦結后,“跑手”應及時將批文、證件及有關資料送達申請人,辦理代辦服務辦結手續,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后,該事項代辦結束。因代辦事項本身不具備辦結條件或申請人要求終止代辦委托的,“跑手”與申請人辦理終止委托代辦手續,注明終止原因并移交相關資料。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政務“跑團”代辦服務工作是我區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的重要抓手,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細化工作目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全面推開“跑團”代辦工作。
(二)強化統籌推進。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政務“跑團”代辦服務工作,制定和完善代辦工作的相關制度規范,負責對各級“跑手”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各相關部門及窗口單位要全力支持,切實為“跑手”提供“綠色服務通道”。
(三)強化動態管控。各級“跑團”服務隊要切實加強對跑手的政策、業務、安全和法律法規培訓,不斷提升業務能力、服務效率,積極拓展代辦服務事項范圍,在工作實踐中認真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代辦服務便捷、高效。
(四)強化監督考核。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建立健全監督程序和考核辦法,強化對“跑手”的監督考核,全流程監督代辦服務過程,對發現的審批部門不按規定辦理、無正當理由超期辦理、代辦人員違規代辦、失職瀆職等現象,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政務“跑團”服務流程圖
附件
政務“跑團”服務流程圖

掃碼使用手機瀏覽本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