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3〕8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42005
成文日期
2023-03-03
發文日期
2023-03-04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3〕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博山區農村供水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全區各鎮(街道)、村(社區)、供水企業科學應對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各鎮(街道)、村(社區)供水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淄博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山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通知、規定、預案和辦法。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博山區農村供水工程供水服務范圍內,因供水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以各部門職責范圍為主體,充分發揮相關鎮(街道)、村(社區)作用,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共分三級,分別由區、鎮(街道)、村(社區)組成。本預案主要針對區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各鎮(街道)、村(社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鎮級、村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2.1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成立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鎮(街道)、村(社區)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組成。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事故發生地鎮(街道)行政負責人和供水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博山供電中心、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分管負責人,以及有關供水村(社區)兩委委員、供水企業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村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與要求,部署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協調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決定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
統籌組織相關單位對農村供水應急處置事項開展技術支持和支援。
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調查、信息通報和報告。
2.2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指揮部下設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水利局,作為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辦事機構,由區水利局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常務主任一名,由區水利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全區農村供水應急事項日常工作。另設辦公室主任一名,由事故發生地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承擔鎮(街道)范圍內的應急事項處置工作。同時設副主任兩名,分別由區水利局負責農村供水的分管領導和相關鎮(街道)分管負責人擔任,配合辦公室主任做好工作。
各鎮(街道)將常備值班電話設為該鎮(街道)農村供水應急值班電話,在接到農村供水應急事項報告時,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鎮(街道)、開發區管委會,各供水企業應急值班電話詳見附件1(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
承擔博山區范圍內農村供水應急事項日常工作。
制定和修訂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建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專家組,為開展應急處置事項提供技術支持。
受理供水突發事件報告,組織開展部門和專家研判,對應急事項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農村應急供水物資儲備和調運。
2.3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開展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主要工作職責詳見附件2(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2.4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各鎮(街道)、村(社區)負責組建本轄區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事項處置工作。相關供水企業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同時作為指揮部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根據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和處置需要,由指揮部統籌各成員單位調整充實。
2.5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專家組。相關鎮(街道)、供水企業的應急專家組,同時作為指揮部的應急專家組。應急專家組作為指揮部處理供水突發事件的決策咨詢機構,負責提供突發事件專家指導意見,對區、鎮、村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供技術指導和方案優化。
3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分級、應急預案分級及預案響應
3.1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分級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供水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村(社區)供水斷供或大量減供,對農村居民生命、生產和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供水突發性事故。按照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級別:區級(重大)、鎮級(較大)、村級(一般)。其中:
(1)區級供水突發事件(重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因水源枯竭造成農村供水區域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L)72 小時以上(含72小時)。
影響范圍為全區5000人以上(含5000人),或跨鎮域2000人以上(含2000人)。
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含3人)死亡或50人以上(含50人)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全區農村5000人以上(含5000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鎮級供水突發事件(較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下(不含48小時)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不含72小時)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
影響范圍為鎮(街道)域內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3000人以上(含3000人),或跨村(社區)1000人以上(含1000人)。
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至2人死亡,或30人以上(含30人)至50人以下(不含50人)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鎮域農村3000人以上(含3000人)5000 人以下(不含5000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村級供水突發事件(一般)。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為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因水源枯竭造成停水或嚴重缺水48小時以(不含48小時)下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
影響范圍為村(社區)常住人口3000人以下(不含3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下(不含30人)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社區)整體突發性停水事件。
3.2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級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級與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分級一一對應,共三級,分別為區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大)、鎮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較大)、村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般)。
(1)區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大)
區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大)由博山區水利局(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并作為預案響應工作的主責單位,組織各責任單位參與響應工作。
(2)鎮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較大)
鎮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較大)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編制,報博山區水利局備案,并作為預案響應工作的主責單位,組織各責任單位參與響應工作。
(3)村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般)
村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般)由各村(社區)、供水企業分別負責編制,報鎮(街道)備案,并作為預案響應工作的主責單位,組織本村(社區)和供水企業人員參與響應工作。
3.3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響應
(1)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屬地鎮(街道)報告,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屬地鎮(街道)獲取突發事件信息后,應開展突發事件核查并在1小時內向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供水突發事件線索組織研判,確定事件分級,提出預案響應建議,上報區指揮部總指揮。
對應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分級,逐級啟動預案響應。按村、鎮、區級逐級啟動。如率先啟動區級應急預案,則鎮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2)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措施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下列措施:
組織現場查勘、研判,制定處置方案。按照程序由村級、鎮級、區級逐級上報,直至上報區指揮部總指揮。
做好供水水源水質監測。當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質嚴重污染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組織開展水源切換,保證水源安全。配合相關部門查找污染源,并采取相應措施控制后續影響。
在供水水量不足、水壓不穩、水質不安全的情況下,合理調配供水水源,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限制或停止其它用水。
做好現場管控工作。迅速組織開展搶險工作,確定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域、實行交通管制,或采取其它管控措施。
加強輿情監管。開展信息搜集、整理、查處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故意編造、傳播有關事態發展或虛假恐怖信息的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認為其它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3)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響應終止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經有關機構、專家評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經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宣布終止,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后期處置
4.1調查、評估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案響應終止后,各預案響應的主責單位應積極穩妥地做好后期處置工作,并在1個月內完成突發事件事故調查報告,上報至上級響應機構。調查報告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地敘述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應急預案響應級別及處置措施、事故造成的損失、事故責任及處理意見等,同時,應提出改進建議和防范措施。
4.2恢復重建
供水突發事件預案響應終止后,各預案響應的主責單位應主動組織開展損壞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恢復或重建工作,確保群眾能正常用水。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應急搶險救援隊伍作為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組和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兩部分。由指揮部根據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和處置需要,統籌各成員單位調整充實并組織培訓、演練。
5.2資金保障
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財政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相關管理、監督和專用賬戶,做到專款專用。
5.3物資保障
各供水村(社區)、供水企業應配備應急裝備和器材,并健全應急搶險物資管理制度,定期對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和更新。所有的儲備物資應服從指揮部統一調配。
5.4通訊與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應急信息通訊網絡,確保各責任單位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快捷、救援迅速到位。
5.5科技保障
運用先進技術或設備,快速檢測、迅速研判,增強決策效率。
6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博山區水利局負責組織編制、解釋和修訂完善。鎮級、村級預案由各主責單位參照本預案分別負責組織編制、解釋和修訂完善。
7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博山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值班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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