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陳立波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我區藥店管理,確保百姓購藥安全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區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局領導對提案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我局藥品醫療器械科、許可科進行了傳達和學習,并會同區人社局共同研究認真整改。
藥品安全問題是當前全社會共同關注的焦點和熱點,也是我們監管的重點,更是我們的責任。誠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我們下一步監管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2014年區食品藥品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區食藥局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問題為導向,落實屬地監管職責,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針對您提出的建議,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嚴格審批,加強監管
許可審批環節根據《藥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由市級食藥局交辦區縣級食藥局,根據法律法規和市局的相關政策進行嚴格的許可審批驗收,并由市局進行GSP認證。對于房屋面積、設備設施布局、人員資質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市局相關政策的有關要求,在許可審批環節把控嚴格。
根據淄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淄食藥監許函【2018】27號《2018年全市行政許可工作會議紀要》針對零售藥店布局合理問題,提出《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未規定藥店之間必須保持多少距離,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和市場經濟規律,不得行政隨意規定距離限制,零售藥店經營屬于市場自由競爭,不得行政干預。
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我局一直作為全局的一項重點工作開展,我局分別于2017年5月份和2018年3月份,開展了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檢查,由藥械科、稽查大隊和各所人員組成專項檢查小組,對我區藥品經營企業進行了全覆蓋檢查,對發現的超范圍經營、無證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對發現存在擺放不規范、處方留存不完整、執業藥師不在崗等情況的單位進行了警告,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并于2017年檢查結束后,對連鎖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通報檢查情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修訂GSP要求,落實好企業主體責任,加強購銷渠道及票據管理,嚴格藥品儲運管理,加強人員培訓,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二、強化風險防控,保證藥品質量
我局結合實際制訂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統籌利用各種檢查方式,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抓住市場監管的關鍵環節,深入開展風險分析,嚴格按照“三個重點”工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一是突出重點單位。以基層藥品零售單位為重點,突出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藥店的監督檢查,強化對投訴舉報較多的藥店的檢查力度,提升檢查頻次,實現有效監管。二是突出重點內容。重點查看證照是否上墻、藥品購銷渠道是否合法、儲運質量管理是否到位、崗位人員管理及培訓是否符合要求、陳列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藥品各類宣傳、廣告內容是否與審批內容一致等內容。提升檢查的靶向性和精準度,做到重點項目重點檢查。三是突出重點行為。將藥品經營檢查工作納入統籌安排,著重打擊超范圍經營藥品、未按照儲存要求儲存陳列藥品、執業藥師掛證和不在崗履職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追蹤復查,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加強培訓,規范經營
為進一步提高博山區藥械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企業管理人員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我局每年組織開展全區藥械從業人員培訓工作。邀請市局、區局業務骨干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題輔導授課,培訓內容圍繞《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我區稽查典型案例等方面開展。
同時,及時傳達省、市局各項文件精神,督促認真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執業藥師注冊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文件關于執業藥師在職在崗的有關規定。市局的執業藥師注冊審核更加嚴格,要求執業藥師必須在職在崗,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我局已將執業藥師的核查工作作為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凡存在虛掛兼職現象的,一律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切實加強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配備和履職行為的監督管理,規范執業藥師從業行為。
四、加強溝通,協同配合
與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積極溝通,針對零售藥店醫保刷卡問題由醫保處進行了回復(見附件)。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關于對博山區政協陳立波委員提案的回復
陳立波委員:
首先感謝您對我局在定點零售藥店監管中所提出的建議。我局領導對提案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單位和科室,進行了傳達和學習,并提出按照提案的內容要求認真做好整改。
針對定點零售藥店醫保卡資金亂刷的問題,近幾年市區兩級部門也多次明察暗訪,對于違規的定點藥店也進行了相應的處罰處理,此種現象還是屢禁不止,分析原因主要如下:
1、因管理上有所側重,對醫保卡管理不夠重視。醫保基金包括醫保統籌基金和醫保個人賬戶基金(醫保卡)兩部分,醫保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病以及門診統籌費用中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個人賬戶是參保職工的個人醫療資金賬戶,醫保個人賬戶主要是記錄、儲存個人賬戶的資金,并用于個人醫療消費。我區醫保定點單位多,人手少,業務量大,監管力量薄弱,只能在現有的條件下努力抓好醫保基金的大頭即醫保統籌基金的管理,對個人賬戶基金的管理相對弱化。
2、受個別外地區不同管理方式的影響。個別地區對醫保卡的消費未做嚴格規定,允許職工在藥店等地方隨意消費,甚至有的地方將個人賬戶部分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給參保人。比如,上海市要在“十三五”時期研究制訂個人賬戶資金自愿購買商業保險辦法,以提高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
根據您所提的寶貴建議,結合目前我市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近期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1、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擴展建設醫療保險服務監控系統,依托進銷存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進行實時傳輸監控,及時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監控提示信息,實現事前提示、事中監控預警和事后責任追溯。按照全市統一部署,2017年全面實現進銷存數據實時上傳與醫保結算相關聯,并停止數據手工錄入功能,關聯后進銷存數據未上傳或上傳內容不全將影響醫保刷卡結算。對不能通過進銷存軟件系統實時上傳數據的定點藥店,將予以暫停醫保刷卡結算。
3、繼續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管力度。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單位、部門和社會力量在監管過程中的作用,分享通過群眾舉報、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網上監控等途徑發現的醫療服務異常情況,協同做好查處工作。在人手少、業務量大的情況下,增加稽查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托視頻監控系統和進銷存數據系統進行網上實時監控監督。采取定期與隨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檢查、重點檢查,堅持稽核工作常抓不懈,對各定點藥店的違規情況及時查處,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和醫保事業的健康發展。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