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qū)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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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752Q/2026-2036336 | 文號: | |
| 發(fā)文日期: | 2026-01-23 | 發(fā)布機構: | 博山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 博山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
| 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 開 依 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 | |||||||
| 請公開 | ||||||||||||
| 1 | 決策 | 政策法規(guī) | 部門文件 | 本部門印發(fā)的規(guī)范性文件,本部門印發(fā)的除規(guī)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開的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 | 規(guī)范性文件立改廢 | 規(guī)范性文件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等程序開展情況;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信息、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廢止類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37號); | ||||||||||||
| 《法規(guī)規(guī)章備案條例》(國務院令第337號) | ||||||||||||
| 3 | 決策 | 重大決策預公開 | 意見征集 | 涉及重大民生議題、企業(yè)經(jīng)營發(fā)展、專業(yè)領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jù)等,通過聽證座談、網(wǎng)絡征集、咨詢協(xié)商、媒體溝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征求意見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4 | 意見反饋 | 公布意見采納情況及相對集中的意見未予采納的原因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5 | 規(guī)劃計劃 | 本部門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05〕33號) | ||||||||||||
| 6 | 執(zhí)行和結果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 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報告、本部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任務分解、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7 | 建議提案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辦理 | ||||||||||||
| 8 | 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 | 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9 | 管理和服務 | 機構領導 | 領導分工、簡歷、辦公聯(lián)系方式、照片;領導活動相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0 | 管理和服務 | 機構設置 | 機構簡介 | 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1 | 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 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設置、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2 | 財政資金 | 年度部門 | 本年度預算、報表及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預決算及“三公”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 | |||||||||||
| 經(jīng)費情況 | 《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
| 13 | 財政資金 | 年度部門 | 上年度決算、報表及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預決算及“三公” | 《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
| 經(jīng)費情況 | ||||||||||||
| 14 | 本年度“三公”經(jīng)費預算及說明,上年度“三公”經(jīng)費決算及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關于印發(fā)〈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
| 15 | 財政專項資金 | 縣專項資金的制度文件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6 | 財政專項資金 | 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 《財政部關于推進基層財政專項支出預算公開的意見》(財預〔2011〕27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13號) | 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7 | 財政資金 | 部門項目 | 公開項目實施主體、預算安排、績效目標、績效自評結果、績效評價報告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14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18 | 應急管理 | 發(fā)布事故災害類、社會安全事件類、自然災害類和公共衛(wèi)生事件類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 | 按照法定時間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101號) | ||||||||||||
| 19 | 精準脫貧 | 扶貧相關的政策文件、扶貧項目及幫扶工作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10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0 | 權責清單和動態(tài)調整情況 | 集中展示經(jīng)清理確定的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總目錄表;本部門權力總目錄、分目錄,分表及流程圖,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點情況一覽表,行政審批服務指南;經(jīng)清理確定的取消的權力目錄、下放的權力目錄、轉變管理方式的權力目錄、承接的權力目錄、凍結的權力目錄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5〕2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47號) | ||||||||||||
| 21 | 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 | 公共服務清單,包括辦事名稱、辦理依據(jù)、實施機構、事項類別等信息;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包括中介服務事項名稱、涉及的審批事項項目名稱、審批部門、中介服務設定依據(jù)、收費類型及依據(jù)、處理決定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8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2 | 行政權力 | 行政權力運行結果 | 行政審批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運行 | ||||||||||||
| 23 | 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4 | 行政給付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5 | 行政征收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6 | 行政權力 | 行政權力運行結果 | 行政獎勵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運行 | ||||||||||||
| 27 | 行政強制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8 | 行政確認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29 | 行政裁決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30 | 行政權力 | 行政權力運行結果 | 行政規(guī)劃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運行 | ||||||||||||
| 31 | 其他權力結果信息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19〕24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32 |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 |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信息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發(fā)改辦財金〔2018〕424號) | 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33 | 行政執(zhí)法公示 | 公開行政執(zhí)法職責、執(zhí)法依據(jù)、執(zhí)法程序、監(jiān)督途徑和執(zhí)法結果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國辦發(fā)〔2018〕11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34 | “雙隨機一公開” | 監(jiān)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信息,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信息(涉及的部門添加此欄目)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guī)范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58號) | 檢查及查處結果作出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35 | 網(wǎng)上 | 公開辦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務事項辦件結果、企業(yè)及個人全生命周期事項辦理指南、流程、過程結果查詢等信息(可鏈接到山東省政務服務網(wǎng)) |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55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政務服務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進一步深化“互聯(lián)網(wǎng)+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wǎng)、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8〕45號) | |||||||||||
| 36 | 招標采購 | 公開招標公示、招標采購預算及中標候選人公告,成交情況及實施情況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 | 按照規(guī)定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98號) | ||||||||||||
| 37 | 26個領域 | 見附件 | 見附件 | 見附件 | 見附件 | 見附件 | 見附件 | 見附件 | √ | √ | ||
| 信息 | ||||||||||||
| 公開 | ||||||||||||
| 38 | 新聞 | 新聞 | 制度安排 | 新聞發(fā)布制度、工作機制和年度安排(發(fā)布主題、發(fā)布形式、發(fā)布時間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布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發(fā)布 | 發(fā)布 | |||||||||||
| 39 | 新聞發(fā)布會及其他發(fā)布實錄 | 新聞發(fā)布及其他發(fā)布的發(fā)布稿、現(xiàn)場圖片、視頻、音頻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按規(guī)定及時發(fā)布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40 | 政策 | 政策 | 上級政策 | 轉發(fā)國家和省、市、縣(市、區(qū))等上級機關或者專家、學者關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上級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讀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解讀 | 解讀 | 解讀 | ||||||||||
| 41 | 負責人 | 部門負責人通過參加新聞發(fā)布會、發(fā)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形式就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解讀 | ||||||||||||
| 42 | 部門解讀 | 深入解讀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過程、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創(chuàng)新舉措和下一步工作考慮等。鼓勵采用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展現(xiàn)形式提升解讀效果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43 | 回應 | 回應 | 主動回應 | 公開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社會熱點,以及群眾辦事的堵點痛點等信息;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接受媒體采訪、轉載新聞媒體正面宣傳報道以及針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突發(fā)公共事件的重點事項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按規(guī)定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關切 | 關切 | |||||||||||
| 44 | 互動回應 | 在收集分析研判輿情的基礎上,針對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群眾投訴咨詢問題的互動回應、回復處理內容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按規(guī)定及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45 | 監(jiān)督 | 監(jiān)督 | 公開制度 | 政務公開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務輿情回應制度、信息公開統(tǒng)計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政務公開發(fā)布協(xié)調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政策解讀制度、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制度、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政務公開考評制度、政府開放日制度、政務公開監(jiān)督員制度等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保障 | 保障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
| 46 | 專項工作 | 發(fā)布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成果鞏固推廣、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
| 47 | 監(jiān)督 | 工作推進 | 政務公開工作開展、督查調度、工作交流、簡報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保障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 | |||||||||||
| 48 | 依申請公開 | 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依申請公開受理情況總結、依申請公開有關政策法規(guī)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按法定時限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紙質載體 ■公開查閱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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