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劉強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做好社會車輛車位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對我們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對提案內容我局領導非常重視,根據我局職責和工作實際情況采取了以下措施,并積極抓好落實。
1.為了更好的開展智慧停車工作,執法局安排專人對威海、青島、淄川和臨淄等省內前期進行智慧停車解決停車難問題的先進城市學習考察,學習先進的智慧停車建設和管理運行經驗,對國內的先進停車設備和技術進行考察,制定符合博山區特色的智慧停車運行模式和實施方案。
2.聯合博山交警大隊對博山城區范圍內存量的路內停車位、商業停車場、企事業機關停車場、開放式小區等區域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并制作了摸底表,制定了《博山區關于在城區范圍內實施智慧停車項目的工作方案》,在3月7日提交區政府常務辦公會2020年6次會議通過。
3.3月12日在執法局召開了博山區智慧停車特許經營模式認定協調會,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警大隊、區行政審批局和區大數據局組成認定小組,對智慧停車項目采取特許經營模式進行認定和研究,確定采取特許經營模式。
4.區執法局向區政府已提出申請,現已申請確定區執法局為智慧停車項目的實施機構和確定模式為特許經營模式,6月4號取得區政府授權后,區執法局作為項目的實施機構將聘請有資質的咨詢公司制作博山區智慧停車市場化特許經營實施方案,報請區政府批準。根據博山區智慧停車工作方案要求和步驟聘請有資格的第三方代理公司完成《博山區智慧停車特許經營市場化實施方案》提報區常務辦公會通過。制定博山區智慧停車項目招投標相關文件,爭取在10月中旬完成社會資本方招投標工作。
5.根據《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免費向社會開放廁所和錯時開放停車場的通知》(淄城管委發〔2019〕7號)要求,我局積極組織協調公安局等12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免費向社會開放廁所和錯時開放停車場。
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