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楊東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整治住宅區住房私自拆改為營業用房的建議》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你們對我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關注和支持, 對于你們的提案,我局領導非常重視。 今年來,我局積極落實執法重心下移工作要求,除相關科室 外,人員已經全部落實到各鎮、街中隊。并根據區政府辦公室《關 于印發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博政辦發﹝2017﹞10號) 和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博政字 ﹝2018﹞4 號),明確了我局與街道的管理范圍、明確了執法中 隊派駐街道開展綜合執法工作的要求。同時,根據《山東省城鎮 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街巷、居民住宅區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專 業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由物業服務企業負 責”的規定,住宅區內應有街道或物業管理,對管理中涉及我局 職責的內容,我局將根據街道或物業的報告依法查處。下一步, 我局將參考您提出的聯合執法的建議,加強與街道和相關部門的 協調、協助及配合,共同管理好社區、街道。另外,根據綜合執 法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建議街道及時建立綜合執法平臺,整合 各項執法力量,協調、統籌執法管理工作,盡快實現和理順執法 重心下移工作的落實,建立全方位、全覆蓋執法模式,進一步提 高管理效能,全面改善社區、街道的綜合面貌。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