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馮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繳工作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對我們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對提案內容我局領導非常重視。
1.結合新《淄博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強化政策宣傳,通過組織鎮街、社區及物管企業開展維修資金業務學習培訓,加強維修資金的合理、合法、合規使用,同時發動鎮街、社區力量,提升社會對維修資金政策的知曉度和認知度,利用媒介發文宣傳,使業主明確主體權益,加強業主參與、監督意識,同時借助維修資金管理平臺及手機客戶終端的使用,發揮業主在維修資金使用中的知情權、表決權,監督對維修資金使用的進度,保障業主權益。
2.推進維修資金續繳進度。通過宣傳維修資金使用作用,提升業主對維修資金續交的熱度,發揮業主委員會作用,通過民主選擇、突出業主意愿,采取多種續繳方式,保證維修資金的持續平穩運作。
3.繼續加強維修資金的補繳工作,對仍未繳納維修資金的開發商,采用發送催繳通知書的方式,督促其積極補繳,保障維修資金的正常使用。
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