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董文穎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物業公司發展維護社區和諧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規范收費與公共收益管理
推行《山東省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指導鎮街、社區、業委會(物管會)參照文本對物業服務合同進行摸排,特別要求新入駐或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時,嚴格按示范文本簽訂或變更合同,明確收費標準及公共收益管理。針對規范物業服務合同、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等方面進行專項培訓,累計培訓物業從業人員180余人次,有效增強物業企業法律意識和規范管理能力。指導、監督物業企業嚴格落實公開、公示制度,每季度末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和公共收益等信息,并將公示照片報鎮街、社區備案。積極總結推廣城東街道翡翠園小區“共管賬戶”經驗,不斷規范公共收益管理。
(二)強化執法協同與糾紛化解
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暢通溝通渠道,持續開展“物業專班進社區”活動81次,聯合社區、物業企業、業委會(物管會)召開座談會103場,收集意見建議152條,化解物業費、公共設施維修等矛盾糾紛138件。開展鎮街、物業企業、業主代表互學活動3次,60余人參加活動,通過現場觀摩、經驗分享,借鑒優秀做法,不斷提高物業企業整體服務水平。積極推廣城東街道“基礎價格 + 附加服務”收費模式、城西街道“1+3+N”投訴處置機制。
(三)維護小區秩序與法治建設
完善《住宅小區基礎信息臺賬》《小區業委會建設臺賬》等7個基礎臺賬,涵蓋153個住宅小區基礎信息,動態更新管理,為法治治理提供數據支撐。累計成立業委會77個、物管會66個,推動業主自治組織規范化,強化基層自治、法治基礎。開展樓道暢通、窨井蓋治理等專項行動,整改安全隱患問題。邀請法院、公安、消防救援大隊等專業人員開展專項培訓,累計培訓物業從業人員180余人次,有效提升企業法治意識與糾紛處理能力。
二、下一步推進措施
我們將持續落實您的提案,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收費監管機制。老舊小區推廣“物業先行”試點模式,物業提前介入改造,試行“酬金制”物管模式,形成服務、收費透明化管理體系。建立“收費標準、服務質量”動態聯動機制,實現全區收費公示全覆蓋。指導業委會(物管會)積極履責,提升規范管理能力。二是深化部門協同與執法聯動。建立跨部門“一站式”訴求解決機制,整合各方力量開展小區秩序專項整治,對擾亂小區秩序的業主,依法曝光典型案例。三是提升自治與共治效能。各鎮街年內組織業委會(物管會)不少于4次法律培訓,推廣域城鎮“履職正負面清單”、山頭街道“五方聯動”治理模式。引導業主參與公共收益管理,激發“共建共享”意識。
再次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懇請繼續監督指導,共同提升我區物業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