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博綜執法字〔2023〕44號 簽發人:周健
對區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
第46號建議的答復
李霄鵬、岳海燕等十人代表:
首先感謝對我們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對建議內容我局非常重視,根據工作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并在工作中積極落實。
近年來,為了提高小區居住品質,使老舊小區也能夠享受物業管理服務帶來的便利和舒適。我區以滿足老舊小區業主的需求為目標,針對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有效化解了物管、自管中的諸多矛盾。逐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不斷推動小區物業管理的整體水平。
一、我區目前老舊小區存在的現狀。
目前我區存在著十幾年或者是幾十年歷史的老舊小區,這些老舊小區多年久失修,建筑物的狀況不容樂觀,當初老舊小區的設計和規劃時,沒有充分考慮到居民的實際需求,特別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區內原有的基礎設施和配套逐漸暴露出了問題,比如房屋質量差、不通天然氣、綠化面積小、車位不充足等。這些先天問題不僅影響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在有限的空間格局里無法進行大范圍的整改,增加了開展物業管理的難度。基于老舊小區大多存在基礎設施和配套方面的問題,物業管理公司從進駐開始就需要投入一大筆費用,用于改善水電氣、消防設施、車位規劃、安保和綠化等問題,再加上安保人員和保潔人員的工資支出,讓經濟實力較差的物業管理公司望而怯步。
二、我區實現老舊小區物業全覆蓋落實情況。
一是督導各街道鎮辦依據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履約情況的監督和規范。對未建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街道物業辦指導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然后通過業主委員會來與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交涉,為后續的物業工作開展打好基礎。二是針對小區封閉性較強和硬件設施較為完善的小區,在區域內試點推行專業的物業管理模式,并且通過小區內的廣告費和停車管理費等收入來維持部分物業管理的開銷,最大程度減少居民的費用支出,以便獲得更多居民對物業管理的認可度;針對經濟條件一般、小區封閉性較差和硬件設施落后的小區,由街道物業辦牽頭,幫助物業管理公司先收取較低的管理費,以維護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環境。三是針對暫時無法納入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將其納入到政府城市管理的工作范疇中,通過城市的治安巡邏和清潔衛生來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聘用下崗職工、低保戶和志愿者加入到小區服務隊伍中,一方面解決了生活困難居民的就業問題,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小區內的安保措施。四是加強宣傳力度。在推行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過程中,堅持“宣傳引導和積極改造”雙手齊抓的原則。既讓居民看到引入物業管理后帶來的改善效果,又注重推行改造工作的方式方法,避免矛盾的激化。在引入物業管理前,通過張貼宣傳標語、發放《致廣大業主的一封信》、召開居民代表會議等方式讓更多的居民了解到老舊小區改造的現實性和必要性,對于不理解和持有反對意見的居民,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切實了解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細心講解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和收費標準,盡可能取得居民對這項惠民工程的認同感,真正兼顧到城鎮化建設的“面子”和“里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黨建引領作用,積極發揮社區、物業和業主三方協同治理作用,提高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和基層治理能力,打牢長效管理基礎。通過形式多樣的載體,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考評,引進優質物業公司,并把物業全覆蓋工作與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深入結合起來,完善配套基礎設施,為物業公司入駐提供條件,切實推動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幸福感。
根據博政辦字【2017】173號文件《關于全面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鎮(街道)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全區住宅小區物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4月11日
聯系單位:博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系人:張大偉
聯系電話:4915209
抄 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