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自然資源局
孫兆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博山鎮下莊村至池上鎮下小峰村連接公路的建議收悉,結合我局職能,現答復如下:
為做好博山鎮下莊村至池上鎮下小峰村連接公路的用地手續辦理,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國土空間規劃調整問題。道路用地由相關鎮政府上報國土空間規劃調整,待符合規劃后方可辦理用地手續。
二、立項問題。由相關單位辦理好立項手續。
三、土地手續辦理。以上工作完成后由區自然資源局辦理申請建設用地指標、征地及供地等手續。
四、新建道路采掘石灰石資源問題。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淄博市礦產資源開采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修建道路涉及采挖石灰石資源的,項目施工單位要由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砂石采挖施工設計,設計方案報區自然資源局,施工產生的砂石只能用于本工程項目范圍建設,不得用于該項目外的工程建設,不得外運、銷售。
博山區自然資源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