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發文機關
博山區司法局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2〕33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111F/2022-5306204
統一編號
BSDR-2022-002002
成文日期
2022-10-26
發文日期
2022-10-26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礦產
有效性
廢止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
博政辦字〔2022〕3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砂石資源管理,規范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行為,防范滋生各類涉砂石違法行為,嚴格保護耕地資源及生態環境,促進砂石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山石資源開發管理的意見》(魯政辦字〔2018〕79號)、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等九部門《關于規范砂石采礦權出讓提高砂石資源供給能力的指導意見》(魯自然資字〔2021〕170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砂石資源的規范開發和合理利用,防止國有資源流失,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砂石資源需求為目的,以優化管理方式為重點,綜合運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實改變砂石資源管理現狀,為我區政府、社會投資項目順利開工建設提供資源保障。
二、管理范圍
在本區內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砂石礦產品以及項目范圍內的砂石資源屬國家所有。本意見所稱砂石資源是指區域內已依法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因施工需要開采產生的砂石資源。
(一)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開采的地表及地下砂石資源。
(二)河道、湖泊、水庫清淤疏浚產生的砂石資源。
(三)工程建設中開采的砂石資源,如房地產開發、礦山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道路交通、國有建設用地和設施農業用地場地平整、土地整理開發、水利工程等項目。
(四)區級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沒收的砂石資源。
(五)其他應當由本級政府管理的砂石資源。
三、處置程序
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批準占地范圍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砂石,不需辦理采礦登記,采挖出的砂石資源可用于本工程建設項目,自用以外剩余的砂石產品及未開采的砂石資源,由區人民政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一)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主體方嚴格按項目設計方案施工,嚴禁不按設計方案私采亂挖。工程項目自用以外剩余的砂石產品,按規定由區自然資源局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公開競爭方式對外銷售。各項目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將砂石開挖量、工程本身用量、剩余量等相關資料報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查批復后,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做好砂石資源管理和處置工作。
(二)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委托招投標的第三方公司核查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主體上報的建設方案等相關資料,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利用方案(包括開挖量、工程本身用量、剩余量、棄渣棄土方案),確定工程項目自用后剩余砂石資源拍賣方案。砂石資源利用方案及拍賣方案經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審核確認并報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按程序組織實施。
(三)區政府授權山東博政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區平臺公司)作為全區砂石資源運作主體。由區平臺公司在項目取得開工許可或經業務部門審查獲得批復許可后,依據工程項目砂石資源拍賣方案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公開拍賣。負責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砂石資源利用方案過程監管,并按照砂石資源拍賣成交確認書約定履行合同約定。砂石資源拍賣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統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扣除管理成本后收益資金由區財政統一支配。
(四)罰沒砂石資源的管理。區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罰沒的砂石資源,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并將已罰沒砂石資源及時移交區平臺公司接管,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砂石資源處置流程做好已罰沒砂石資源處置工作。
(五)項目驗收。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主體方是礦石資源產生的主體,應監督施工方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私自對外銷售。項目竣工后,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第三方對實際開采量、自用量、外運量進行測量,并出具勘測報告,由區平臺公司與購買方按合同約定據實結算。根據實際需要,領導小組辦公室可聘請社會審計機構或其他機構,參與監督處置全過程,便于處置過程公開透明化。
四、職責分工
1. 區財政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處置收入的監督管理,對部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的砂石資源處置過程中的設計方案、方量核查等費用,及時按照支付進度支付。負責對區平臺公司砂石資源運作過程中財政支付資金利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2.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區平臺公司砂石資源拍賣成交確認書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區平臺公司運作過程中發生的需由區財政負擔的資金審核列入年度預算,委托第三方對項目施工產生剩余砂石料、施工過程和結束后的方量進行核查;依法查處項目施工中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牽頭負責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由區自然資源局代章)。
3.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牽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價格協調認定機制,做好價格認定工作。
4. 區水利局負責河道內砂石資源的監管工作,做好水利工程、河道、湖泊、水庫清淤疏浚的管控。
5. 區公安分局負責涉嫌砂石資源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6. 區交通運輸局做好運輸行業砂石資源監管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工程的管控工作。
7. 區農業農村局做好高標準農田及其他農業建設項目砂石資源監管工作,做好農業建設工程的管控工作。
8.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負責做好涉砂涉礦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工程建設項目范圍內加工砂石礦產資源行為進行環評審批,負責對涉砂涉礦加工單位的環境保護監管工作。
9. 區交警大隊負責做好工程項目砂石資源運輸的超載限載以及未經報備砂石運輸車輛上路的管控工作。
10.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項目現場的施工監督監管工作。
11.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巡查各有關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2.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負責做好工程項目砂石公開交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各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做好轄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管理的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和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共同履行項目建設過程中砂石資源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嚴格按照區安委會辦公室文件《博山區砂石料處置單位安全監管分工方案》分工內容做好安全生產、揚塵治理等工作。區平臺公司要嚴格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利用方案實施過程的監督,做好砂石資源接管工作,切實按照砂石資源拍賣成交確認書履行。
(二)抓好源頭控制。區自然資源局在發布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公告時,要明確告知砂石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統一處置。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或土地競得人與區自然資源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或《拍賣出讓成交確認書》時,同時與區平臺公司簽訂《砂石資源接管協議》。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在主管項目招投標過程中,要在招標(或采購)文件中明確告知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砂石資源,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統一處置。
(三)嚴格執法。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要依照各自職責履職到位。區自然資源局要加大砂石資源巡查執法力度,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砂石資源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到位。
(四)加強督查督辦,嚴格執紀問責。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察組對全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對工作不力、消極應對、進展嚴重滯后、效果不明顯或弄虛作假的,將按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警示約談和執紀追責。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5日,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解釋;法律法規對砂石資源管理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博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博山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朱玉友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李竹凱 區委常委、副區長
宋 彬 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成 員:高 峰 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房 濤 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翟所信 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亓志偉 區住房和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邊 勝 區水利局局長
楊光森 區公安分局三級高級警長
劉持慶 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方平 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李 輝 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徐志國 市生態環境局博山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高明棟 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謝興隆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主任
路維釗 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宮存剛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建強 區博政集團董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局,李竹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房濤同志、翟所信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組成人員由相關成員單位派員參加。領導小組不作為常設機構,任務完成后即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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