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政策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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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2-5306208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10-2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一、背景原因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砂石資源管理,規范整合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行為,防范各類涉砂石違法行為的滋生,嚴格保護耕地資源及生態環境,促進砂石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學習借鑒其他地區先進經驗做法、政策措施,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廣泛征求有關單位意見建議,制定出臺了《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主要內容
(一)管理范圍: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砂石礦產品以及項目范圍內的砂石資源屬國家所有。本意見所稱砂石資源是指區域內已依法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因施工需要開采產生的砂石資源,包括河道疏浚工程產生的砂石資源。
(二)處置程序: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批準占地范圍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砂石,不需辦理采礦登記,采挖出的砂石資源可用于本工程建設項目,自用以外剩余的砂石礦產品及未開采的砂石資源,由區人民政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三)職責分工:
1.區財政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處置收入的監督管理。
2.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項目工程中產生的剩余砂石料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進行拍賣。
3.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牽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砂石資源價格協調認定機制,做好價格認定工作。
4.區水利局負責河道內砂石資源的監管工作。
5.區公安分局負責涉嫌砂石資源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
6.區交通運輸局做好運輸行業砂石資源監管工作。
7.區農業農村局做好高標準農田及其他農業建設項目砂石資源監管工作。
8.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做好涉砂涉礦環境保護監管工作。
9.區交警大隊負責做好工程項目砂石資源運輸的超載限載以及未經報備砂石運輸車輛上路的管控工作。
10、住建局負責項目現場的施工監督監管工作。
11、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監督巡查各有關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2.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負責做好工程項目砂石公開交易工作。
三、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劉同國 0533-275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