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簡明問答:《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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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5-5552570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5-11-26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政策解讀單位:博山區民政局 聯系電話:0533-4110297
近日,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人口老齡化已成為新時代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課題,高齡群體的保障需求日益凸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區級作為政策落實的關鍵一環,完善高齡津貼發放制度既是響應國家戰略的必然舉措,也是破解民生痛點的現實選擇。
2020年,博山區制定了《關于完善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通知》,實施5年來,共惠及1.6萬多名老年人。為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2〕18號)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工作,經評估,亟須對《關于完善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通知》進行修訂。
問:《通知》主要有哪些修訂變化?
答:一是對高齡津貼發放時間進行調整。將80周歲至8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每半年發放一次”,90周歲至99周歲、10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每季度發放一次”統一調整為“每月發放一次”,符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2〕18號)文件要求,充分保障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權益。
二是對辦理程序進行優化。運用數字民政高齡津貼系統,鎮辦審核環節由提報書面材料調整為通過系統提報相關信息,提高審核效率,減輕基層負擔;另外,新增“動態管理”內容,發揮區、鎮(街道)、村(社區)協同作用,定期對高齡津貼數據進行核實,及時更新納入和退出,確保按時精準發放高齡津貼。
問:80周歲-89周歲老年人正常領取高齡津貼,待年滿90周歲時還需要重新申領嗎?
答:不需要。因年齡段變化應調整發放標準的老年人,到期后高齡津貼系統將自動按照新的標準發放,無需再次提出申領。比如,張三今年89周歲,正常享受高齡津貼,明年3月份滿90周歲,明年3月份高齡津貼系統會自動生成新的發放標準,4月份開始正常領取調整后的高齡津貼。
問:老年人戶籍遷出至外區縣會影響高齡津貼發放嗎?
答:老年人戶籍遷出至外區縣,本人或其親屬需及時告知戶籍所在村(社區),遷出區縣次月停止發放高齡津貼;老年人或其親屬及時向新轉入的戶籍所在村(社區)重新提出申領,按照遷入區縣辦理程序及發放標準享受高齡津貼,確保其資料檔案完整性和資金發放連續性。
問:老人去世、長期失聯、宣布失蹤(或戶口遷至外省),親屬未告知村(社區),仍支取其每月到賬的高齡津貼,有什么后果?
答:老年人或者其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等采取隱瞞、偽造等非法手段騙取高齡津貼的,應予以追繳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