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簡明問答:《博山區衛生健康領域重點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制度(2025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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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592H/2025-5513172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5-04-09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衛生健康局 |
政策解讀單位:博山區衛生健康局 聯系電話:0533-4110168
2025年4月3日,博山區衛生健康局印發了《博山區衛生健康領域重點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制度(2025版)》(以下簡稱《管理制度》),現解讀如下。
問:《管理制度》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衛生健康領域監管工作關乎國家公共衛生安全、醫療服務質量和社會公眾利益。近年來,隨著人口結構和健康需求的變化、醫療服務體系的快速發展,衛生健康領域監管工作面臨多重挑戰。為進一步提升衛生健康領域監管水平,博山區立足實際,制定《管理制度》,明確11類從業單位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旨在通過清單化管理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全面提升監管效能,以高質量監管護航全區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問:如何實現對監管對象的差異化監管?
答:科學劃分從業單位的風險等級,根據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比如,通過對區衛生健康局監督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及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證照申領、人員檔案管理、硬件設施、整體運營情況等方面實施衛生信譽度等級評價,根據量化分級結果,評定為A、B、C三個等級,其中,得分90%以上的評級為A級,得分80%-90%評級為B級,得分60%-80%的評級為C級。按照《衛生部關于推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5號)文件要求,對A級單位每2年監督檢查1次、對B級單位每年監督檢查1次、對C級單位每年監督檢查2次。通過差異化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被監管單位的打擾,實現精準科學監管,各被監管單位依法規范經營的意識普遍增強,有效推動衛生監督執法效能整體提升,為保障衛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問:行政處罰具體包括哪些流程?
答:依據《行政處罰法》《衛生健康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行政處罰程序主要包括:簡易程序、普通程序、聽證程序。1.簡易程序,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二百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在七日內報所屬衛生健康行政機關備案。2.一般程序,處罰流程按“立案→調查取證→調查終結→事先告知(含聽證)→法制審核→作出決定→送達執行→結案歸檔”辦理,堅持處罰法定、過罰相當、公正公開、處罰相對人權利保障等原則,一般自立案起90日內作出決定,行政處罰信息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3.聽證程序,符合法定聽證事項的,依照法定程序告知、組織聽證,聽證結束后,根據聽證筆錄作出決定。從業單位違法事實以及問題整改情況,將作為風險等級評價、信用評級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問:從業單位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應該怎么做?
從業單位要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行為,落實制度規范,不斷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一是加強政策學習,定期組織管理層及員工學習衛生健康領域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等,明確本行業監管事項清單檢查重點及具體要求,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定期梳理資質,把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人員資質證書等關鍵證件整理歸檔,確保所有資質在有效期內,人員持證上崗。三是強化日常管理,對照監管重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規范,完善內部管理體系,定期開展問題自查;同時,對主管單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盡快整改、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