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完善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0〕49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111F/2020-5019949
統一編號
BSDR-2020-0020002
成文日期
2020-09-23
發文日期
2020-09-23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有效性
失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完善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0〕49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省、市優待老年人規定,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區政府決定進一步完善我區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相關要求,在9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全覆蓋的基礎上,將高齡津貼發放范圍從80周歲-89周歲無收入老年人擴大到80周歲-89周歲全部老年人,實現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全覆蓋。
二、發放對象和標準
凡具有博山區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以身份證登記的出生日期為準),均可享受高齡津貼,具體為:
(一)9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9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按照以下標準繼續執行。
1.10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30元,所需資金由省市區財政分級負擔(其中省級200元,市級120元,區級110元),滿100周歲當月開始計發,每季度發放一次,死亡或戶口遷出我區次月停止發放。
2.90周歲-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70元,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滿90周歲當月開始計發,每季度發放一次,死亡或戶口遷出我區次月停止發放。
(二)80周歲-89周歲老年人。80周歲-8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每人每月10元,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按照以下要求執行。
1.2020年下半年,80周歲-89周歲無收入老年人按照原發放辦法繼續執行;80周歲-89周歲有收入老年人從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執行。
2.從2021年1月1日起,80周歲-8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實行全覆蓋發放,滿80周歲當月開始計發,每半年發放一次,死亡或戶口遷出我區次月停止發放。
高齡津貼發放標準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結合我區經濟發展和財政承受能力適時進行調整,所需資金列入每年財政預算。
三、辦理程序
按照個人申報、村(居)初審、鎮辦審核、區級復核的程序,委托金融機構以直通車的形式發放。
(一)個人申報。凡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子女、親友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申報,提供申請人戶口簿(主頁、索引頁、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并提供申請人戶口簿(主頁、索引頁、本人頁)、身份證和博山農村商業銀行存折復印件各一份。
(二)村居初審。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對轄區內申報的老年人審核其戶口簿、身份證的原件,并進行統計匯總,村(居)委會提出初審意見,并將符合條件老年人的戶口簿(主頁、本人頁、索引頁)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和博山農村商業銀行存折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村(居)委會蓋章確認的匯總表等材料報所屬鎮、街道辦事處審核。
(三)鎮辦審核。鎮、街道辦事處對各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匯總、存檔,并提出審核意見,在各村(居)公開欄和鎮政府(辦事處)公開欄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相關材料加蓋鎮政府(辦事處)公章后報區衛生健康局復核。
(四)區級復核。區衛生健康局對各鎮、街道辦事處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享受高齡津貼待遇。
(五)委托發放。由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財政局委托博山農村商業銀行直接發放至老年人銀行賬戶。
四、職責分工
(一)區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高齡津貼發放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做好數據的審核匯總和資金發放工作,確保及時準確的將高齡津貼發放到每位老年人。
(二)區財政局。負責落實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對發放情況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三)各鎮、街道。做好轄區內老年人統計工作,及時上報高齡津貼相關報表、資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夯實責任,各司其職,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有關部門的檢查。因漏登、應退未退等原因造成群眾或財政資金損失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廣泛宣傳,規范操作。各鎮、街道辦事處要拓寬思路、大膽創新,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高齡津貼政策,讓這項惠老政策家喻戶曉。要認真核查高齡老人戶籍基本信息,嚴格申報、逐級審批,防止錯報、漏報、多報等現象的發生,確保高齡津貼發放不漏一人。
(三)加強協作,通力配合。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工作涉及財政、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高齡津貼按時足額準確發放,確保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及時享受高齡津貼,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尊老愛老助老的濃厚氛圍。
本通知自2020年9月23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22日。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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